今年4月15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頒佈實施以來第五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樹立國家安全意識,自覺關心、維護國家安全,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基本義務,那麼你的國家安全知識儲備的怎麼樣呢?
一、什麼是國家安全?
根據2015年7月1日起實施的新國家安全法,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二、公民、組織的義務和權利
根據《中華民人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對支持、協助國家安全工作的公民和組織給予保護,對維護國家安全有重大貢獻的給予獎勵;任何公民和組織對國家安全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超越職權、濫用職權和其他違法行為,都有權向上級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有關部門檢舉、控告;對協助國家安全機關工作或者依法檢舉、控告的公民和組織,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中華人民共國國家安全法》規定,公民和組織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機關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對本單位的人員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動員、組織本單位人員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2、公民和組織應當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3、公民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應當直接或者通過所在組織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
4、在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瞭解有關危害國家安全的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公民和組織應當如實提供,不得拒絕;
5、任何公民和組織都應當保守所知悉的國家安全工作的秘密;
6、任何公民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公民和組織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竊聽、竊照等專用器材。
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根據《國家安全法》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有以下五個方面:
1、陰謀顛覆政府、分裂國家、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2、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的;
3、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
4、策動、勾引、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
5、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其他破壞活動的。
國家安全主要分為十二類別:
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
近年來,在日常生活中,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層出不窮,比如無意中為國外間諜當嚮導而洩密、軍迷在社交網站曬資料洩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朋友圈發涉密信息等,所以國家安全並不只和安全部門有關係,而與我們的生活也息息相關。
下面簡要為大家介紹一些安全類別小知識:
網絡安全
1.什麼是網絡安全?
網絡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絡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絡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絡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2.網絡安全法規定:
(1)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網絡安全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2)《網絡安全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3)網絡運營者不得洩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4)網絡運營者、網絡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5)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應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核安全
1.核安全是什麼?
在核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的各個階段,在核設施設計、建造、運行和退役的各個階段,為使核技術應用過程中或核設施運行和退役過程中產生的輻射對從業人員、公眾和環境的不利影響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從而取得公眾的信賴,所採取的全部理論、原則和全部技術措施及管理措施的總稱。
2.核安全的著重點是什麼?
維持核設施的正常運行,預防事故發生和在事故下減輕其後果 輻射安全的著重點在於通過輻射水平的監測、輻射效應的評價、輻射防護措施和事故應急與干預。
反恐怖主義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所稱恐怖主義是什麼?
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
2.哪些行為屬於屬於恐怖主義活動?
(1)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2)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3)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4)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信息、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動。
3.如何有效安全防範?
(1)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組織開展反恐怖主義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義意識。教育、人力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學校、有關職業培訓機構應當將恐怖活動預防、應急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培訓的內容。
(2)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落實網絡安全、信息內容監督制度和安全技術防範措施,防止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傳播;發現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保存相關記錄,刪除相關信息,並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制作、生產、儲存、運輸、進出口、銷售、提供、購買、使用、持有、報廢、銷燬前款規定的物品。公安機關發現的,應當予以扣押;其他主管部門發現的,應當予以扣押,並立即通報公安機關;其他單位、個人發現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
另外,大家也需要知道一個號碼:這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這條熱線是由國家安全部設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
如果大家有發現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一定要及時撥打12339,向有關部門舉報!
國家安全關乎到國家的興亡,還關乎到我們每個人的切身利益,一旦國家安全受損,我們就有可能付出巨大代價,所以,維護國家安全是每個公民的責任。我們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發揮好自己的力量,一起保衛國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