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停止代徵代繳印花稅業務的公告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稅務部門關於印花稅徵繳業務的調整,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徵代繳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印花稅業務,對於繳費期限屆滿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稅,應按現行規定繳納。自2019年8月25日起,納稅人繳納印花稅應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8月12日
2021-04-09 20:59:27 佚名
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停止代徵代繳印花稅業務的公告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稅務部門關於印花稅徵繳業務的調整,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徵代繳專利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印花稅業務,對於繳費期限屆滿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稅,應按現行規定繳納。自2019年8月25日起,納稅人繳納印花稅應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相關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
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