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租金少交、提前交的可退!總局權威解答二

6.因去年年底提前續保,保險機構未能代收代繳今年的車船稅,納稅人需自行辦理車船稅繳稅業務。受疫情影響,到辦稅服務廳辦稅有困難,能否通過電子稅務局辦理車船稅業務?

  

  答:按照車船稅現行規定,納稅人可以通過兩種方式繳納車船稅:一是通過保險機構代收代繳;二是自行向稅務局繳納。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車船稅主要在投保時由保險公司代收代繳,一般無需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目前代收代繳率達到98%以上。對於少數跨年度提前續保的納稅人,車船稅可以在第二年正常續保時由保險機構代收代繳。但如果驗車時尚未到正常續保時間,根據有關規定又需要提供車船稅完稅證明的,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或手機APP辦理車船稅繳稅業務。目前,大部分省(市)可實現電子稅務局全程辦理車船稅繳稅事宜,天津、河北、廣東、河南等地稅務部門還開發了手機APP予以在線辦理。特別是在疫情防控期間,各地稅務機關大力拓展網上繳稅途徑,積極引導納稅人採用電子稅務局或手機APP移動支付等“非接觸式辦稅”方式申報繳納車船稅。

  

  對於少數尚未實現電子稅務局或手機APP辦理車船稅繳稅業務的省市,稅務部門也採取了預約辦理等措施減少辦稅人員集聚,既確保納稅人及時辦理稅收業務,又有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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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和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不用交增值稅,那還要不要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按照現行稅收規定,繳納增值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義務人,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為計稅依據,與增值稅同時繳納。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4號),納稅人適用《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有關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優惠的收入,即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和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在免徵增值稅的基礎上,相應免徵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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