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如何合理避稅呢?

最優解就是把個體戶轉為個人獨資企業,而且一個人也可以是一個小微企業!

近年來,國家為了扶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出了很多的優惠政策,小微企業的優勢如下:

1、企業所得稅: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增值稅、營業稅: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業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一季度內不含稅銷售額未超過9萬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如企業有服務和銷售兩種稅種,服務和銷售分開計算。

3、印花稅: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小型企業、微型企業與金融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自2017年4月1日起, 將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免徵範圍,由自工商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減免殘疾就業保障金。

5、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月納稅的月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不含稅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徵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

個體戶如何合理避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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