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個體戶都要自行建賬自行申報了,否則影響個人徵信,怎麼辦

隨著國家減稅降費的優惠政策全面實施,納稅人享受到了實實在在的國家紅利,特別是小微企業和個體經營者更為突出。同時也對個體經營者提出了更高的自我管理要求,

即自行建賬,自行申報。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中已經明確納稅人自行申報的要求和規定。從個體經營戶的實際徵管情況出發,部分省市今年已經在部分個體經營戶中試行。明年將全部推行個體經營戶自行申報,自行建賬的徵管模式

從今年試行的情況來看,個體經營戶自行申報,自行建賬有以下幾個困難:一是個體經營戶沒有自行申報和建賬的概念,有牴觸情緒。因為對個體戶的稅收徵管以往都是採取核定徵收的管理方法,定多少就交多少,從來沒有過自己建賬申報的習慣,所以沒有配備專門的財務人員進行申報納稅,腦子還沒轉過彎來,自行操作難。二是由於從來沒有自行計算該交多少稅,沒有稅收核算,只是按定額交,所以他們不需要取得發票,養成了購貨或者消費不索取發票的習慣,無法進行成本費用的核算。三是個體戶進貨取得發票難。供貨單位一般不給個體戶開具發票,如果要開具發票,就要加幾個點。個體戶為了減少成本,就選擇了不要發票。四是沒有公司化管理,貨物進進出出,進銷存累計不清楚,難以建賬。

儘管困難重重,但自行建賬,自行申報的徵管方式勢在必行。如果個體經營戶以上述困難為由,不自行建賬,不自行申報,那麼有什麼後果呢?首先對未按時申報納入個人徵信記錄,稅務局會視情況予以失信懲戒,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對外公示並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共享,後果是限制失信人出國、乘坐飛機和高鐵、高級娛樂消費、銀行貸款以及子女就學等行為;第二是信用等級評定為D級,每年都要接受稅務檢查,涉稅事項從嚴管理。

那麼個體經營戶怎樣才能自行建賬和自行申報呢?我認為首先個體經營戶要轉變觀念,從原來的核定徵收的管理模式中走出來,適應稅務局查賬徵收的管理模式;其次是暫時沒有能力自行建賬和自行申報的可以請專業的會計、稅務事務所等代理機構代辦,同時在配合代理機構代辦時,加強有關方面的知識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儘快取消代理,實現真正的自行建賬和自行申報;其三是進貨或消費一定要如實取得發票,否則,代理機構也無法幫助建賬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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