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要建帳了嗎?—談談如何正確理解稅法政策

個體戶要建帳了嗎?—談談如何正確理解稅法政策

有個學員提了個問題:"老師,聽說稅務局明年要開始嚴管個體戶了,這消息是真的嗎?有可能嗎?"我跟她說:"可能性不大。為啥呢?稅務局正忙著改革呢,公司都管不過來,個體戶我估計不會的。所以你放心,沒關係的。"這話就剛說完,結果這兩天北京就發通知了,北京市稅務局的要求,個體戶明年停止核定徵收,也要查賬徵收,要求個體戶也要建賬,結果這事兒就鬧得沸沸揚揚了。一些大v,公知,包括很多的企業,和財務人員都也在說:"個體戶要建賬得煩死了,國家缺錢缺瘋了,連個體戶都不放過。"這是一個很討厭的事兒,然後沒兩天,北京市稅務局又出來發公告說:符合標準的建賬,不符合標準的還依然核定徵收,做了一個澄清吧。第一次可能說得對專業人士來講還能理解,但非專業人士不明白,這個社會輿論就亂了,所以第二次就澄清了一下。但是儘管澄清了,我們也得有一個合理的理解,我上上星期剛說完國家不會管這個,就馬上就打臉了,這個政策就出來了。那是什麼原因呢?我們在這分析一下。

先把這事兒放下,我跟你們先說個別的事兒。話說我們有一個客戶是東北的,他是幹嘛的呢?蒸饅頭的。可以理解為做食品加工的,給這個飯店的送饅頭送包子。做得挺大,一年大概有6000多萬,有很多人。但是呢,他是個體戶,沒有註冊成公司。我以為是個大公司呢,6000多萬也算是一個不錯的公司了,沒料到是個體戶。那個體戶有個什麼好處呢?就是稅務局不怎麼管,核定徵收,稅負率比較低,自己也開不來發票,而公司管理不正規,所以他覺得掙錢做個買賣,方便簡潔,而且稅負低,成本低,國家對這個管制也少,個體戶挺好。我跟他說讓他成立公司,以後能夠做大做強。他說;"不成立,個體戶就挺好的。"這是一個客戶的情況。那會兒我還在琢磨,這客戶想的還真挺科學的,因為很多人其實生意已經做得很大了,為什麼還用個體戶的方式呢?我原來一直還不太理解,我覺著公司多正規呀,招人啊,對外品牌呀,各方面都好。但是,不,現在個體戶應該是更好的一種形式,因為他真的是受到的監管比較少,稅負也比較低,也不需要那麼正規。有那點人力資源和成本,都投入到生意當中去了,其實真的還是挺輕鬆的,我現在才理解這些人之所以執著個體戶的一個原因所在。

個體戶要建帳了嗎?—談談如何正確理解稅法政策

另外一個事兒,最近個人所得稅不是改了嗎?然後又沸沸揚揚的鬧了一個那個社保,明年要按照實際來交,貌似會增加企業很大的負擔。這兩個事兒合在一起,現在就鬧得有點亂,好像國家一方面在給你減負,一方面還得增加企業的負擔。所以茶餘飯後的很多人都談起,尤其我是做財務的嘛,所以才跟這些民營企業老闆在聊起這個事兒的時候,他們都在說:"武老師幫想想辦法,這怎麼辦啊?明年社保要加重了!"然後再聊的過程中,那有人就提議了:"這樣啊,老張,你那生產線上要是有一百個人的話,五個五個地搞成個體戶,你就不用僱人了,你就外包。"雖然你給人家發的錢可能一分沒少,但是呢你算公司的工資總額的時候就沒了,都外包了。這時候你的個稅可能沒有減少,但是你的社保基數降低,社保負擔就降了。

而且據我們所知,現在個體戶都查賬徵收,個體戶大家都能理解啊,比如門口開個小店兒,沙縣小吃,或者是菜市場賣貨的,路邊擺攤兒的,他們怎麼徵稅啊?不都是工商、稅務的帶紅袖章到這來,一個月一回,核定徵收。出兩千塊,三千、四千,大概就是核定的很低,如果你要摺合他的銷售額,我估計也就1% 、2,3%是很常見的,也就說如果把一個企業的稅負,直接給你核定到1% 、2、3%,而且你還不需要取得各種各樣的發票和證據的情況下,那企業的負擔真的是很輕的。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講,那剛才這個老闆突發奇想的一個事兒,把生產線的員工都組合成個體戶,直接外包,第一,外包之後,如果要是核定徵收,個稅會省很多,尤其是工資薪酬高的;社保也省了,你可以推演開來,擴展開來,公司的高管,尤其那些高工資的,公司的一些專家啊,企業裡面的一些顧問等等,掙了很多錢的這些人那怎麼辦?都搞成個體戶就好了,都賬都不用記。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幫人代辦一下手續就好了。做成個體戶之後呢,你要需要發票,去找人代開,核定的稅率很低,第二個他本人稅率核定也很低,另外一個公司還能減少社保就OK了,想想真的這個奇思妙想,是個妙招,大家都可以用啊。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嘛,既然你那增加我的稅負,我肯定要想辦法避免吧,但是要在合理合法的範圍之內,個體戶就是一個非常好用的一個模式。心裡正想著呢,因為天天在幫企業做一些稅收籌劃,什麼節稅之類的,個體戶這個形式好用啊,結果當頭一棒,北京市稅務局出了這個政策和規定了,那政策和規定怎麼出的呢?

兩個故事聽完了,咱再看看這個規定,北京市這個國家稅務總局,現在都合併了,北京市海淀區稅務局稅務事項公告-終止定期定額徵稅的這種方式告知,個體工商戶納稅人,除由集貿市場代徵稅款的個體戶之外,自2009年1月1號起,終止定期定額徵收。個體工商戶徵收方式,轉為查賬徵收,剛才所有想的這些奇思妙想的一紙文件就都給廢了。這趕得挺巧是吧,太巧了!你也可以這麼理解,就是個稅社保的改革的過程中,當我們正在剛剛想到了應對的措施的時候,它就把這漏洞給堵上了。一個政策出來,馬上發現了bug,馬上就打了補丁,這事兒就甭想了。因為,個體戶查賬徵收了,第一稅省不了了,第二你將極麻煩,面臨各種各樣的風險,再幹這事兒恐怕就有點不划算了吧。第一個查賬徵收你沒有什麼成本啊,所以稅負率依然很高,大家可以比較一下,一個是個人的薪金所得,叫綜合所得,另外一個經營所得,還有個體戶所得的,個體戶的稅率還是相當高的。那為什麼個體戶的稅率反而高呢,那就是超額五級超額累進稅率,因為個體戶有很多的可以抵扣的成本,他真正的所得可能並沒有想象那麼多,因為他都費用化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是收入抵掉費用和成本之後,那個叫所得,那個所得費率還是很高的。個人呢,其實因為第一有這個正常可以抵扣的成本費用,第二年的那個稅率拉得比較細,稅率比較低,他這個應該是還是佔有一點優勢,但是如果按原來核定徵收,定期定額,一個月三千,那就不一樣了,就有明顯的優勢了,因為個體戶都不做賬,為了把這個稅收明白,大家也甭吵甭爭。

怎麼辦呢?那就核定一個吧。因為你沒有賬的情況下,我也弄不清你的成本和費用是多少,誰知道是真是假啊,票據也拿不齊呀,跟你計較這個也沒有用,國家稅務局沒那麼多的執法力量,個體戶可是多了去了,定期定額,我覺著還是比較恰當。但是因為這個稅和社保的改革,使得大家不得不去找一些費事的手段去避稅了,那就有點得不償失了,稅務局必然要把這個窟窿給你堵上了。所以你想用個體戶的方式怎麼去做,顯然是不划算了,這是一個。那當然了,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個體戶查賬徵收了,那你過一會兒就是正規個體戶,那就有要求了,如果你合法經營的個體戶,只能是幫工學徒,只能僱七個,多了的話,你就屬於非法經營了,就得註冊個人獨資企業,就要跟人家籤合同,給人上社保。甚至個體戶,現在也有要求,也是要跟人家籤合同,只要籤勞動合同就要交社保,這是國家規定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用個體戶的方式,你不交了,他交了,一樣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終總得有地方出錢。稅、社保一分也沒省下,那就沒用了。所以這一紙文件就把剛才想的所有那些個對策呀,全給抹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現在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了,這很厲害。所以,這紙政策,無緣無故的到年底就頒發出來了,你現在大概應該能理解政策出臺的,咱用這個叫陰謀論的視角上看啊,它為啥要出,它的可能性你也能瞭解啊,這是一種猜測,那另外一個呢,就是剛剛我前面提到的故事,一個企業做到6000多萬了,不記賬,不改成公司,僱了那麼多人,沒人管,這怎麼能行呢?這麼明顯的逃避監管的方式,國家看在眼裡,知道這屬於嚴重的市場經濟不公平現象,是為了維護法制,要求這樣的企業去建帳也是應該的。你說在菜市場賣白菜都不建賬,但是你這一年6000多收入過了一百多人呢,不建賬顯然是說不過去的。

個體戶要建帳了嗎?—談談如何正確理解稅法政策

所以我們說這個政策的出臺,我覺得,兩個方面:一個是堵漏洞,一個是不公平現象,不應該再持續下去。也是OK的,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這是一個核心。那當然了,因為這個出來之後大部分人沒有詳細地瞭解原因,那個好像是國家要對老百姓搶錢了,那一種方式,輿論鬧得沸沸揚揚的,那為了平息輿論,所以就出臺了另外的政策,就是前面說的那個通知的也下達了稅務文書送達報告的公告,證明稅務局把事兒履行完了,但是這事兒在輿論上沸沸揚揚,怎麼辦呢?又出了一紙公告平息:說這個11月30號發佈的那份公告,關於終止定期定額徵收的這個事兒,自2009年1月1號起開始施行。解釋了一下,是按照稅收徵管法及相關法規規定,應該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查賬徵收,不符合設置賬簿標準,仍定期定額。不要斷章取義,曲解事實,而不是所有的都得記賬,賣白菜的不必,是達到標準的,這樣一下就在法律上把這事兒說的比較乾脆澄清了,前面這上半段實際上也是在反映向下的,但是很多人斷章取義,不得不再發一遍,告知全了,其實啥也沒變,就還是前面那個,只是原來沒寫後半段兒的話,被很多人抓住把柄了,誤解了,然後導致於大家就亂說亂來啊,弄得好像稅務局怎麼怎麼著。這其實不是那樣,原則上來講,應該說根據這個標準來執行,這是他的有法可依嘛。標準哪兒來的呢?

咱們怎麼看一下國家稅務總局的關於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制度的決定,第44號令啊,那裡面有一個叫個體工商戶建賬暫行辦法,這是有效的。那個個體工商戶轉型的建賬辦法裡面怎麼說的呢?這是我截取的一部分,2006年12月5號,國家稅務總局發的,根據2018年6月15號關於修訂之後,告訴你是有效的,就看其中有一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複式賬,就是跟我們說現在的公司記賬是一樣的。符合什麼情形麼?第一,註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第二,如果你是銷售勞務的,月銷售額在4萬以上,一年就是50萬,一年做50萬,你就得記賬。你要是賣貨的,一年70多萬,如果你要是做批發和零售,一個月8萬,也就一年百十來萬的收入,你就得記賬,這是規定和要求。這個規定早就有,沒人在意沒人執行沒人遵守可能也沒人去監管。現在之所以把那一條核定徵收改成查賬徵收,要單獨的嚴肅的提出來,也是提出一個告知:我明年要管你了,我是有法可依的,但是怕你不在意,平時我們普法做得不好怎麼辦呢?我先發一通知告訴你你要遵守,不是亂來的,不是心生一計,看著你我眼紅,針對某一個人。我認為全國各地原則上來講要嚴格執法,都應該跟北京海淀稅務局是一樣一樣的,所以有的地方開始已經做了,那麼輿論就傳開了。

我認為其它的稅務局未來應該也會這麼做,這是一個趨勢,攔不住的。原因就在於在依法治國的路徑中,在往前推進的過程中,有些原來那些治理的一些角落呀,我們管不到的,一些灰色地帶啊,早晚它是要進入到管制這個層面上的,一個國家早晚是要走向法治與文明的嘛。雖然過去因為我們治理能力不足啊,執法能力不足,或者我們的守法意識不足等等各方面,使得很多人亂來,那是歷史,亂來就亂來了,也是尊重歷史的一個發展階段。但現在不一樣了,現在國家各方面都在發展,都在壯大,所以這些事情慢慢的完善,它不是有針對性的。我們首先第一要正確理解這事兒,你才能明白,這不是一時興起,一時興奮,今天干了明天可能就推翻了,回家先對付一下以後再說,沒戲了,未來只會越來越嚴謹,越來越秩序化。那所有的人那裡該怎麼做,應該怎麼做,原來你打擦邊球,你偷漏稅,你有很多的可以投機取巧的地方,未來應該一點一點都被補上,大家會在同一個公平的平臺上一個起跑線競爭,這是OK的。

我今天大概給大家解釋的就是這個事兒,就是這東西來源在哪,就即便沒有這個,應該要正確理解,未來個體工商戶作為市場單元的一種形式,可能會發展到哪去,可能也許這前兩年你可以利用利用,省點稅,但是未來很難了,所以那些很多生意做得已經很大的店,已經開了很多了,一年幾千萬收入上億了,然後僱人也就幾十上百號了,我覺得你可能現在原則上來講,受到法律的保護的情況下,可能做成公司制更有利於企業發展,才是OK的。那今天就說到這,如果你覺得,這一小段內容對你有幫助,你也可以點擊一下做一個分享,讓你的小夥伴們共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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