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古代社會中的法治手段

近來讀到一本書,起初是因為其標題“殺千刀”的吸引,因為在小時候偶爾會聽到農村家庭夫婦爭吵時妻子指責丈夫“殺千刀的”,這種怒吼想必也是極度憤怒失望痛苦所發,此不必細說。仔細看標題“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說的似乎是另一個問題,這裡的“殺千刀”是作者用來描述中國1905年4月24日正式廢除“凌遲”之前刑場上

上演的凌遲犯人的慘烈畫面。

此書是目前所見的研究凌遲的專書,2008年由哈佛大學出版社出版原版Death by a Thousand Cuts,2013年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中譯本。該書作者卜正民(Timothy Brook)是加拿大當代最著名的漢學家之一,主要從事亞洲歷史和文化的研究,著作等身;其他兩位作者為法國里昂東亞學院高級研究員鞏濤(Jerome Bourgon);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歷史系副教授格力高利·布魯(Gregory Blue)。“殺千刀”、“Death by a Thousand Cuts”是通過最直白的語言觸及讀者的生理和心理,作者旨在通過此書揭露凌遲的面紗,展示在中西視野下不同的“凌遲處死”。

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古代社會中的法治手段

作者寫這本書的意圖非常明確,就是為駁斥西方人以為的中國凌遲行為的觀念。來到中國的傳教士或學者帶回西方的幾張行刑場上凌遲的圖片及感受,描述中國刑場上恐怖的凌遲犯人畫面,從這些圖片便認為中國野蠻、殘酷、處於“中世紀”、劣於西方。這些觀念從19世紀中葉開始產生,到20世紀初義和團運動後更加強化,他們將自己國家的侵略殖民事實撇開,不問圖片事件發生的緣起,只知道中國的未開化,將清朝視作野蠻之政府,將凌遲看做宗教式行為,將民眾當做冷漠之觀眾。

作者是站在一個更高的層面進行的冷靜分析,以晚清以後的西方的一些文學作品及傳入西方的繪畫為對象,作者認為西方通過凌遲而對中國的想象存在很多偏見,與清朝的實際情況相去甚遠,以“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更精準的破除西方的偏見,揭示凌遲的真實面貌。

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古代社會中的法治手段

作者在第一章就開門見山直接講述王維勤被凌遲處決:“劊子手先從犯人的胸部將肉一片片割下來,接著是他的二頭肌、大腿肉。在進一步行刑之前,劊子手快速刺穿犯人心臟,致其死亡,然後開始系統地剜割四肢,先是手腕和腳踝,其次是手肘和膝蓋,後是肩膀和臀部,最後則一刀割下頭顱。”對王維勤的凌遲進行如此細緻的描寫在於多種材料的彙集,並非如西方人所看到的一張為表現震驚和轟動行刑照片草草得出結論。

誠然,“從行刑過程來說,劊子手並沒有在一刀一刀地割王維勤身體的同時,還讓他在鬼門關前徘徊,得不到一個痛快。從下刀數量上講,從第一刀到最後一刀加起來也沒有一千刀。”早已意識不清的被行刑人不再感受到痛苦,真正痛苦的是在西方人鏡頭下的看似冷漠的觀眾。“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觀念深入世世代代中國人心,這種凌遲的手法,讓死者不再完整,與中國的“孝”行有著嚴重的衝突,所以凌遲的刑罰不僅讓犯人的身心痛苦達到最大化,更實現了對一旁的觀者最嚴正的警戒。縱使觀看的人數只有幾十到幾百,痛苦的警示是能涉及成千上萬人的,刑罰最顯著的作用不在於造成肉體痛苦。

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古代社會中的法治手段

凌遲最早出現在10世紀和11世紀的遼代和宋代,元朝是第一個正式將凌遲編入法典的王朝。官修《刑法志》將“凌遲處死”寫進了“五刑”的開篇部分,並指出凌遲代替絞刑成為元代死刑的兩種執行方式之一,蒙古統治者似乎確實在鎮壓叛亂時恣意地使用過凌遲,明太祖朱元璋和成祖朱棣幾乎以凌遲為遏制官員腐敗的慣用手段。仁宣朝之後,凌遲處罰只能遵照《大明律》上的規定,不能進行濫用。使用凌遲的做法一直保留到中華帝國晚期,並在19世紀為大量湧入中國的歐洲人所親眼目睹。除去西方觀察者固有的

觀念對凌遲刑罰的想象和恐懼,他們進一步創造了中國酷愛酷刑的形象,大肆宣傳,也給了西方帝國主義者一個看似正當的理由,將中國的這種“未開化”的統治徹底摧毀,建立自己的統治。這種歷史評述是中國政府不願意看到的,於是在1905年4月24日,正式從法律上廢除了這些酷刑。

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古代社會中的法治手段

為什麼西方人如此震驚中國的凌遲呢?原因可能出乎意料的簡單:他們已經結束了使用和容忍這些酷刑的時代。在法國,車裂刑到1780年代廢除,在英國,1814年廢除將強盜四分五裂的刑罰。在19世紀下半葉,西方的

酷刑已經越來越少了,而這些酷刑在當時的中國依然公開執行,因而很多西方人把在中國的所見所聞帶回西方。異文化中的酷刑,凌遲引起的關注可能是比較多的。從幾張來自中國的犯人凌遲的照片,再加上觀察者的“震驚”言論,西方人直言中國清代的酷刑,對這種殘暴大加譴責,從而形成野蠻中國的偏見,雖然“不知者無罪”,但他們怎麼會清楚的瞭解中國悠久刑罰體系的真正內涵呢?如果真的要譴責中國的酷刑,那在書寫歐洲歷史的時候,對他們實施的酷刑又有什麼樣的渲染辭藻呢?我們有理由確定,當時中國的司法系統不如歐洲,但確實能和過去的歐洲相抗衡。

作者在書中說“在中國,有關刑罰折磨的作用有一個更為發人深省的描述,它應該用於懷疑晚清帝國是一個統治者和官員的帝國這一觀點。同時,它也可以幫助我們明白中國是一個人與軀體的帝國,國家的法律和刑事機構受嚴厲的刑罰管制,而國家僱傭拷問者和劊子手就如同僱傭儒學教師和聰慧的官員的作用是一樣的,都是為了國家管理。”這是作者對所見的中國刑罰凌遲的清晰認知,顯然,中國的法律文化的用意不是在於實施的當下,而是為了時間的更長久,影響上的更深遠,形成的威懾力是為維護大一統政權下的和平,不論是中國傳統的儒孝家國的傳統觀念,還是普通人對法律對刑罰(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純粹的畏懼,這些情感都是複雜的,深遠的。

殺千刀:中西視野下的凌遲處死,古代社會中的法治手段

作為研究中國凌遲的專書,其價值和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本書第一章從王維勤的處決入手具體說明晚清時期的凌遲與處死的刑罰;第二至五章探討中國的凌遲刑罰的歷史;第六至八章研究西方對中國肉體刑罰的解讀;末章重新引發思考,說明歐洲人霧裡看花地認識中國,一些誤解和想象需要進行深入思考。儘管書中存在著一些對中國法律的誤讀,這是不可避免的,作者對中西視野下的凌遲的論述,力圖破除西方人的偏見的歷史眼光,都說明此書是上升到一定的歷史高度的優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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