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友須知,下列4種法律風險,都是喝酒引發的!

酒友須知,下列4種法律風險,都是喝酒引發的!

酒友須知,下列4種法律風險,都是喝酒引發的!

雖然根據《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應由發生人身損害的飲酒人自負損失,但在以下情況下,共同飲酒人也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因飲酒誘發疾病、傷殘甚至死亡

明知醉酒人不能飲酒,在因喝酒的情況下引發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導致傷殘、死亡的情況發生;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勸酒誘發疾病的,勸酒者無需承擔過錯責任,但給予公平責任原則承擔也要承擔賠償責任。即勸酒者無論是否知道對方不能喝酒,都應承擔責任,只不過前者須承擔較大責任。

2、強迫性勸酒

在飲酒過程中有明顯的強迫性勸酒行為,如言語要挾、刺激對方、強迫灌酒等,對於造成損害結果的,勸酒者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酒友須知,下列4種法律風險,都是喝酒引發的!

3、酒後駕車、洗澡、劇烈運動未加以勸阻

在明知對方酒後駕車而不加以勸阻情況下,一旦發生損害結果,同飲人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已盡到勸阻義務而醉酒人不聽勸阻,同飲人則可以減輕或免責。但同飲人知道醉酒人喝多,語無倫次、神志不清情況下,同飲者應勸阻其不要喝酒,在能夠進行勸阻時卻沒有勸阻導致意外發生的話,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4、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

如果醉酒者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此時同飲者負有一定監護義務,如果同飲者沒有將醉酒者送到醫院或讓其到達有人照顧的場所(如家中),此時如果發生意外,則同飲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酒友須知,下列4種法律風險,都是喝酒引發的!

小夥伴一定注意!

喝酒助興雖好

但不可貪杯,不要任性勸酒!

更不要酒後駕駛!

畢竟,人生得意須盡歡

但也別使生命空對月

給身邊的酒友們都看看吧

切記!切記!

【解密中國大案】合集——第1篇至12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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