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的孩子,竟來與我分割遺產

經常會看到私生子爭遺產的新聞,沒想到這種鬧心事竟被我遇到了。

“小三”的孩子,竟來與我分割遺產

爸爸與媽媽結婚28年,一直很是恩愛,我也在這種幸福甜蜜中長大;

可不幸的是,爸爸突發腦梗去世,沒來得及交代一句;可就在處理後事的時候,胡女士帶著15歲的弟弟找上門,拿出親子鑑定,說是爸爸的孩子,要求分割遺產;

傷心之餘我瞭解到胡女士與爸爸在18年前相識並相愛,二人也確實育有一子;

於是我一面安慰胡女士同意其分割財產,一邊火速辦理了繼承手續。將財產轉移到我與母親名下。

胡女士將我告上了法庭。

“小三”的孩子,竟來與我分割遺產

在法律上確實規定了非婚生子和婚生子一樣享有繼承權,但是在實操上能不能實現是另一個問題。

非婚生子女很難通過繼承獲得財富傳承的。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都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都同樣獲得法定繼承權,他們的父母也有法定的撫養義務。

但從另一角度看,爸爸去世我辦理繼承資產,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公證員只看到表面的材料和信息,很有可能不知道非婚生子女的存在,而出具了繼承權公證書;我順利辦理過戶。

而且這樣的官司打起來也十分費勁,首先就是如何證明私生子是死者的親骨肉;

再次這種官司耗時耗力耗錢,一般沒有充足的錢進行訴訟;

如果遺產已經被其他繼承人分割、可能會在遺產訴訟期間轉移資產,即使贏了官司也拿不到多少錢。

“小三”的孩子,竟來與我分割遺產

手心手背都是肉如何保障非婚生子財產?

建議不要採取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的方法,因為都需要通過繼承權公證這一關,會很麻煩。

可以通過生前贈與傳承

的方法保護自己的非婚生子女,比如將一部分銀行存款或者房產專以到非婚生子女的名下,或者直接為非婚生子女購買房產,這樣不用過財產繼承權那一關,但是注意的是,贈與給非婚生子的財產一定是個人財產,不能是夫妻共同財產。

人壽保險保險金信託也可以解決非婚生子的繼承問題,但一定要做醫學上的親子鑑定報告,並且公證其真實性,因為保險或者保險金信託需要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關係。

還有一個方法,可以給到非婚生子女,那就是將個人資產放到自己兄弟姐妹身上代持,但這種方法是有風險的,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這樣做。

“小三”的孩子,竟來與我分割遺產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孩子沒有錯,給孩子留一個確定,安心的未來生活是家長最大的心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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