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開《六安城區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庫)銷售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

    12月4日上午,市住建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在市政府新聞發佈廳聯合召開了《六安城區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庫)銷售登記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市住建局作主題發佈,各單位依據工作職責分別就記者提問進行解答。市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倪世平,市發改委四級調研員黃承發,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副主任孔凡寶,市市場監管局四級主任科員袁陳昕參加發佈會。


    倪世平介紹,近年來,隨著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汽車保有量也持續增長,中心城區住宅小區停車管理成了一個難點。由於地下車位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等問題,加之日常停車管理不到位,小區及周邊道路車輛亂停亂放現象較為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為加強城區住宅小區停車管理,規範地下停車位(庫)銷售登記管理,市住建局牽頭開展調研工作,擬草了《六安城區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庫)銷售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在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後,確定成稿。
    倪世平從適用範圍、銷售條件、辦證條件以及遺留問題的處理方式等方面對《辦法》進行了詳細解讀。倪世平強調,《辦法》的出臺實施具有重要意義。一是保障了業主合法權益。《辦法》出臺之前,我市地下停車位大多是採取以租代售的模式進行收費,群眾花了買車位的錢,卻得不到車位的產權。《辦法》出臺以後,車位能夠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可以保障業主的合法權益。二是促進了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地下車位作為小區的一部分,一直以來都是監管的盲點,底數不清,情況不明,實施地下車位銷售、登記以後,能夠規範監管,依法登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三是規範了房地產市場秩序。少數開發企業為儘快收回資金,在群眾購房時,違規對地下車位進行捆綁銷售,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購房戶投訴不斷。《辦法》的出臺,明確了車位現售的要求,能夠有效防範捆綁銷售的問題。


我市召開《六安城區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庫)銷售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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