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期間為洩憤高空拋磚致2人受傷,重慶一男子獲刑

近日,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對一起高空拋磚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任某銘在因涉嫌盜竊罪被取保候審期間為洩憤高空拋磚,被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

案情回顧

今年5月16日,被告人任某銘在因涉嫌盜竊罪被取保候審期間,入住位於重慶市江北區渝澳大道招商錦星匯小區2棟的日租房,該房樓下為住戶和商業區域。5月17日11時許,因有人使勁敲門,惹惱了正在休息的任某銘。任某銘在日租房內,為發洩個人情緒,先後將堆放在陽臺上的三塊邊長為三十釐米的正方形瓷磚從陽臺向外拋出,瓷磚高速下墜砸在一樓商鋪前人行區域的地面和冰櫃等處碎裂。被害人包某被墜落在冰櫃處的瓷磚碎片劃傷左肘。被害人程某為躲避另一塊墜落的瓷磚而摔倒,致左手及左膝皮膚、軟組織擦挫傷。 程某報警後,公安機關經調查和比對瓷磚鎖定任某銘,於5月20日將任某銘抓獲。

取保候審期間為洩憤高空拋磚致2人受傷,重慶一男子獲刑

裁判結果

重慶江北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任某銘為發洩情緒,故意從居民樓21樓向地麵人行區拋擲瓷磚,致兩人受傷及部分財物受損,雖未造成嚴重後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任某銘在判決宣告以前犯數罪,依法對其數罪併罰。根據任某銘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瀟湘晨報綜合

【來源:瀟湘晨報】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向原創致敬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