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裝修卻發現新房裡住著陌生人,丹鳳男子遭開發商一房兩賣

“當時我帶著工人回家,準備把房子裝修好以後讓父母搬過來住。但是我拿鑰匙的時候,門突然開了。”商洛丹鳳縣市民王平說,“這場面把我和裡面的人都驚呆了!我買的房裡面咋已經住上人了?裡面的人還問我為什麼拿鑰匙開他們家的門!”原來,他買的房子遭遇了“一女二嫁”,開發商把賣給他的房子又賣給了別人。

打算裝修卻發現新房裡住著陌生人,丹鳳男子遭開發商一房兩賣

同一套房屋兩個購房合同 前後只差6天

4月10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丹鳳縣西鳳社區鳳凰小區見到了焦急無奈的王平。他說,發現自己買的房被一房二賣以後,他曾多次找過開發商協商解決,但至今沒有結果。

王平介紹,2011年2月13日,他簽訂了一份購房合同,甲方代表是羅勇。根據王平提供的合同顯示,他購買的房屋是鳳凰小區2號樓6單元東戶,面積126.9平方米,每平方米1220元,總價為154800元。“當時我是與羅勇簽訂的合同,但是錢交給了楊建軍。我瞭解到這個小區是他們倆人合夥開發的。”王平表示,交完全款辦理收房手續後,除了中途曾委託親戚在物業上辦理過領取水電卡手續外,他就再也沒有動過這套房子。

站在6樓東戶門口,王平多次次敲門,但是裡面無人回應。王平表示,房子是他經親戚介紹買來打算給父母居住。“2020年1月20日前後我帶著工人來看房子打算裝修好給父母居住。但我拿鑰匙開門的時候,門突然開了,裡面出來一位女士質問我為什麼要拿鑰匙開他們家的門。我當時非常驚訝!我買的房怎麼裡面住上了別人?裡面的女士也很驚訝,說這套房子她已經住進去8、9年了。並且還拿出了購房合同,我一看,我的是2011年2月13簽訂的合同,她的是2011年2月19日,只差6天。”於是王平找開發商瞭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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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稱,找開發商多次協商退款未果

據王平介紹,當時開發商來看了以後,當場表示是賣樓時搞錯了,並且表示願意協商解決。

此後,王平又多次找開發商協商後續解決辦法,“開發商當時表示願意在小區內同等條件讓我再選一套,或者是給我退款16萬元。”王平表示,因為這個小區現有可供選擇的位置基本上都不太好,有些還靠近鐵路,“加上現在這個小區快十年了都沒有辦下房產證,我也不想要了。但開發商稱退錢有些困難。”就這樣問題一直久拖未決。

4月10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小區內見到了該小區負責人江(音)先生,他表示自己是該樓盤後期負責人之一,當時王平因為房子一房兩賣的問題與開發商溝通打電話時他就在現場。江先生承認一房兩賣的事情,希望雙方能協商解決,建議王平自己先拿出一個初步解決方案。王平表示,鑑於各種原因,他現在不打算要房子,希望能及時退款。但是8、9年時間了,房子也溢價很多,希望開發商能考慮這個情況。

“我也沒有漫天要價,只是根據這個小區現在房價的市場價格提出要求,雙方都退讓一些,大家早早解決問題最好。”

丹鳳縣房管局:該小區為小產權,合同非官方制式合同

據江先生介紹,鳳凰小區是開發商羅勇和楊建軍合夥開發的純商業用房,現在因有部分手續尚未完善,還不能辦理房產證。

打算裝修卻發現新房裡住著陌生人,丹鳳男子遭開發商一房兩賣

但華商報記者從丹鳳縣房管局獲悉,該樓盤為小產權房屋,按照國家規定,是無法取得房產證的。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前些年房地產市場較好,一些人趁機搞起房地產開發,鳳凰小區所在地原來是曾是一個老廠區,現在小區內還殘存著一排老舊建築。官方對於鳳凰小區開發建設人也是清楚的,但該該小區最終建成的是小產權,房屋建設、銷售均不在不房管局監管範圍內,因此購房合同也不是官方的制式房屋銷售合同,沒有合同編號,也就沒有了合同網籤的環節,因此才導致出現一房多賣的問題。

華商報記者根據王平提供的合同看,該合同分為3頁,沒有合同封面,也沒有開發商名稱和印章,第一頁和最後一頁,分別落款甲方代表和乙方等字樣,非常不正規。

相關負責人表示,儘管如此,但消費者與開發商已經構成事實上的房屋買賣合同關係,他們會將此事及時彙報給上級——丹鳳縣城建局,希望督促開發商給消費者最終合理解決。

4月10日中午,王平告訴華商報記者,在雲南出差的開發商剛剛電話聯繫他表示願意積極協商解決此事。

華商報記者 袁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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