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的房屋被鄉政府拆除,江西贛州安遠縣七十歲老人服毒死亡

在外打工的兒子的在建房屋被鄉政府拆除後,江西省贛州市安遠縣一位七十多歲的老人服毒、死亡。

11月26日,安遠縣委網信辦一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事情屬實,目前,縣領導高度重視此事,正和涉事家屬協調。

該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有關部門上報的信息,被拆除的房屋屬於違建。

但孫女士向澎湃新聞表示,前述房屋修建前,曾獲當地政府允許,且是出讓其餘農田才置換來的。

“當時鄉政府曾經向大哥承諾,如果同意將部分農田讓出來修建公路,那他就可以在剩餘的農田上蓋自己的房子。”孫女士說。

她表示,當時雙方只是口頭承諾,沒簽書面文件。涉事房屋由她大哥籌建,房子尚未完全建成。大哥向鄉政府要求進行房屋登記審批時,鄉政府“反悔”,不承認之前的承諾,並認定該新房系違建,需要拆除。

27日下午,澎湃新聞多次致電長沙鄉相關領導和篔簹村支部書記核實此事,均未獲得有效回應。

孫女士向澎湃新聞提供了一份協議書顯示,鍾某某將楓樹下的土地轉換給村委會,用於開公路使用。上響塘的土地轉換給鍾某某長期經營使用。協議雙方為長沙鄉篔簹村委會和其大哥鍾某某。

澎湃新聞注意到,前述協議書中並未協定允許鍾某某在剩餘農田上加蓋房屋。

孫女士稱,10月23日19時,她接到當地政府的通知稱,老人服農藥自殺,經搶救無效死亡。

她提供的一份居民死亡證明書顯示,母親因多器官功能衰竭,10月23日在北方醫院死亡。

孫女士質疑稱,離事發現場最近的鄉衛生所只有約五分鐘的路程,為什麼要送到30公里之外的北方醫院?

長沙鄉篔簹村支部書記鍾兆洪向新京報記者表示,鄉衛生院醫生檢查後感覺老人情況危急,就說要去縣級醫院,“北方醫院是最近的。”

鍾兆洪向新京報記者宣稱,在拆除前述房屋前,“(工作人員)跟她做了思想工作,她也同意了。”當天有五六名工作人員一直陪同老人在家,為其做思想工作。中午時老人情緒有些不穩定,稱自己要睡午覺,隨後,工作人員離開。下午時,發現她服毒了。

老人的女兒謝女士向澎湃新聞表示,她不認同前述說法。“表面上是安撫,實際是軟禁。”

孫女士告訴澎湃新聞,老人曾經歷過很多磨難,生存意願強烈,連兩任丈夫和一個兒子去世的打擊都能承受,怎麼會突然自殺?孫女士稱,鄉政府有關領導已經和其家人協商賠償其喪葬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我們不同意,這是命,不是物品。”家屬只想弄清老人死亡的原因和經過。

前述安遠縣委網信辦的工作人員回應澎湃新聞稱,在醫院搶救老人的時候,工作人員已經通知家屬了,但他們都在外地。等家屬趕到時,老人遺體已經轉移到了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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