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山防火期,五一假期段家堡不能爬山哦!

​下花園區段家堡鄉人民政府關於做好2020年“五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封山防火期,五一假期段家堡不能爬山哦!

封山防火期,五一假期段家堡不能爬山哦!

當前已進入春季森林防火關鍵時期,五一假期將至,野外燒荒用火、進山踏青、旅遊等行為增多,極易引發森林火災。五一節期間是我鄉森林防火戒嚴期,為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五一節期間森林防火工作,杜絕森林火警、火災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定,根據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現就我鄉森林封山防火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為森林草原高火險期和封山防火期。二、段家堡鄉全域為重點林區,根據法律和有關政策法規,在我鄉全境內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違者將依法予以罰款、扣留乃至判刑。凡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必須事先到鄉政府森林防火辦公室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並配合做好嚴密防範措施。三、全鄉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林區、景區和集中連片林地為封山防火範圍,未經鄉政府批准,不得擅自進入森林高火險區活動。凡未安裝防火裝置的車輛不得進入森林防火區。四、在森林高火險期封山防火範圍內,嚴禁下列行為:1.攜帶火種、火源進山入林;2.燒火取暖、野外吸菸、亂丟火種、燒紙祭祀;3.燒荒、燒秸稈、燎地邊、焚燒垃圾;4.上墳燒紙;5.野炊、生火烘烤實物;6.野外燃放鞭炮、爆破作業和其他一切野外用火;7.進山踏青、遊玩。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從重處罰。五、在森林封山防火區違規用火的,按照《森林防火條例》規定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野外用火的,責令停止非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六、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的規定,經批准後,各村、各林場在進入林區路口、通道設立臨時性森林防火檢查站,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森林封山防火區。七、家長應加強對未成年子女和智障痴呆殘疾人的防火教育和安全監管,增強森林防火責任意識,嚴密防範森林火災的發生。八、違規用火要受處罰,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你發現森林火災或野外用火的行為,請立即向鄉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門報告,或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報警。(鄉值班室電話:0313-5051800)對。現野外用火的要積極舉報,一經核實鄉政府將對舉報人給予一次性500元以上的獎勵,併為舉報人保密。

封山防火期,五一假期段家堡不能爬山哦!

面對防火的嚴峻形勢,我鄉政府一方面加大森林防火隊伍建設的投入,加強森林防火巡邏;另一方面也希望廣大群眾能密切配合,齊心協力共同搞好全年森林防火工作。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嚴防森林火災,保護好金山銀山,保護好美麗家園,保護一方平安,為建設綠色生態段家堡、和諧平安段家堡作出應有的貢獻!下花園區段家堡鄉人民政府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來源:福地下花園 河青新聞網編輯薛昕宇丨平臺主編姜天群丨監製耿碩)

原文地址: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7173991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