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关于公积金的新规定,5月6日起实施

  4月20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的公告。

  自5月6日起,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泰州关于公积金的新规定,5月6日起实施

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决策部署,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和办事环节,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服务进行优化,具体如下。

一、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书。

二、取消承办银行提取业务现金支付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只需持有任意一家银行(名单见下)的一类银行卡至我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即时转账结算,不再需要到承办银行办理。

三、调整服务窗口作息时间

  我中心各服务窗口作息时间调整为:

  靖江地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其他地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四、自2020年5月6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0日


银行名单: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泰州农商行、靖江农商行、姜堰农商行、兴化农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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