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实施工作,普及相关法规知识,市局开展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培训班,市局副局长邵鹏参加培训开班并讲话。

此次培训邀请到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院标准研究处的徐向彩老师,围绕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解读、产品举例说明、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报工作流程及要求等方面展开详细讲解。

邵鹏肯定了此次培训的及时性和必要性,要求对近期发生的疫苗事件引以为戒,守住道德底线,牢牢树立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他强调,第一医疗器械分类工作是医疗器械风险管理的基础,分类目录顺应科学规律、适应产业创新发展、贴近临床应用需求;第二新《目录》的实施对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要将分类目录使用原则和方法传达到每位基层干部和企业员工;第三要认真培训,学以致用,争当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争当维护我市人民群众利益,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参加此次培训的有区、县(市)局医疗器械监管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市级医疗机构相关人员,以及2018年药械专业化队伍,共200余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