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商鋪遇拆遷為什麼會被認定成違建?合理補償的關鍵又在哪?

導讀:哪裡有徵地拆遷,哪裡就有違建拆除

伴隨“拆遷熱”,全國各地也陸續掀起了“拆違熱”。哪裡有徵地拆遷,哪裡就有違建拆除。不僅農村宅基地、城鎮居民樓出現這種現象,企業、廠房、商鋪也是違建拆除的“重災區”。

事實上,“違建”的產生,跟我國很長時間裡相關法律制度建設不到位有著很直接的關係。在很多地方,無論是蓋住房還是廠房,只要是在合法的地裡建的,一經基層管理單位同意了,直接就把房給建起來了,沒有要去規劃部門辦證的意識。而有的地方,即使企業單位提出辦證,也因當地統一都沒有這項辦證的流程而辦不了證。根源上無證的實質,往往使得無證房所有人在面對拆除違建執法時相當無力。

廠房、商鋪遇拆遷為什麼會被認定成違建?合理補償的關鍵又在哪?

一、企業在拆遷過程中,為什麼會被認定為“違建”?

拆違的法律依據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鄉規劃法》以及在此之前的《城市規劃法》規定了“拆違不補”的原則,這就導致,拆遷方為了壓縮拆遷成本、提高拆遷效率,會盡可能地將不動產認定為“違法建築”予以拆除。尤其對於涉及大額拆遷補償的企業來說,稍有不慎就可能被認定為違建,比如以下幾種情況:

1、 違反土地使用性質(常發生集體土地上建設的企業或廠房);

2、 因招商引資而沒有補辦手續(為了快速經營而無暇或無法補辦手續);

2、 違章建築的房屋曾受到相關部門行政處罰;

4、 通過拍賣取得國有資產,但手續不完備;

5、 企業或者廠房建設較早,法律法規不完善;

……

廠房、商鋪遇拆遷為什麼會被認定成違建?合理補償的關鍵又在哪?

二、“手續存在瑕疵”不等於“違法建築”!

請注意,遇到上述情況,是否應被認定為違建?

2008年1月1日施行《城鄉規劃法》,明確了違法建築的概念,而對於違法建築的判斷,不僅僅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更多要尊重歷史情況、建築當時的條件、狀態等原因,來綜合判斷,其次,認定違法建築的法定依據應該充分,在考慮歷史原因的前提下,適用法律應遵循立法精神,不能採取 “一刀切”的方式來進行認定……

律師建議:

“拆遷”變“拆違”,手續瑕疵釀成企業之冤。如果您的廠房或商鋪僅僅因為手續瑕疵就被認定為違建,那麼,這對您來說是不公平的。以實踐經驗告訴被拆遷人,由於法律適用、客觀事實認定、歷史淵源、政府的信賴利益以及政府在認定程序上的違法行為等因素,都可能對確定違章建築產生法律上重新認定的結果,所以大家一定不要放棄維權。及時採取複議、訴訟等法律手段,能夠很大程度上對違法建築產生重新認定或撤銷認定的結果,這對於企業拆遷來說,無異於命運的轉折。所以,要想改寫企業被廉價拆遷的命運,關鍵就在於把握維權方向,該向專業律師求助的時候,絕對不能猶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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