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604 900902 證券簡稱: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編號:2020-013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損益、總資產、淨資產等不產生影響。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一)財政部分別於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發佈了《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對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了修訂。適用於2019年度及以後期間的財務報表。

(二)財政部於2019年5月9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2019修訂)(財會〔2019〕8號)。

(三)財政部於2019年5月16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2019修訂)(財會〔2019〕9號)。

由於上述會計準則的頒佈、修訂,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相關內容進行相應調整,並按照上述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公司於2020年4月13日召開了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和第九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會計政策的議案》。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一)公司執行《關於修訂印發2019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9〕6號)和《關於修訂印發合併財務報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財會〔2019〕16號)的主要影響如下:

公司根據財會〔2019〕6號和財會〔2019〕16號規定的財務報表格式編制2019年度財務報表,並採用追溯調整法對比較財務報表的列報進行了調整。

相關列報調整影響如下:

2018年12月31日受影響的合併資產負債表項目: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受影響的母公司資產負債表項目: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018 年度受影響的合併利潤表項目: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2018 年度受影響的母公司利潤表項目:

單位:元 幣種:人民幣

(二) 財政部於2019年5月9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2019修訂)(財會〔2019〕8號),修訂後的準則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對2019年1月1日至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根據該準則規定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再進行追溯調整。採用該準則未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三)財政部於2019年5月16日發佈了《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2019修訂)(財會〔2019〕9號),修訂後的準則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對2019年1月1日至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的債務重組根據該準則規定進行調整,對2019年1月1日之前發生的債務重組,不再進行追溯調整。採用該準則未對本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

三、獨立董事、監事會和會計師事務所的結論性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公司本次變更會計政策,是根據財政部頒佈的法規要求進行相應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我們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監事會意見:公司本次變更會計政策是根據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變更,對公司損益、總資產、淨資產等不產生影響。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會計師事務所意見:公司上述會計政策變更相關會計處理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有關要求。

四、備查文件

1、市北高新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

2、市北高新第九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

3、市北高新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宜的獨立意見;

4、中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關於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專項說明。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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