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招掛複合出讓”土地細則悄然變化 申請人增補3人

4月10日,上海土地市場官網發佈的兩宗宅地出讓信息,揭開上海土地出讓規則的新變化。

這兩宗宅地位於上海松江區,出讓方式顯示為“招掛複合”。進一步翻查“出讓須知”可以發現出現兩大變化。

上海“招挂复合出让”土地细则悄然变化 申请人增补3人

一是,有“競價招標出讓”和“掛牌出讓”的分界線設定在有效申請人數為6人,而此前推出的地塊則是3人。

新細則指出,“經核驗,有效申請人數為6人及以上的,採用有競價招標方式出讓,有效申請人即為投標人。有效申請人數不足6人的,地塊直接採用掛牌方式出讓,有效申請人即為競買人。”

目前,這兩幅地的出讓流程依舊為投標、開標、評標和定標四個環節。

第二大變化是,這兩幅宅地也對入圍競標人的數量做了新調整。即,“有效投標文件若達6-10份的,則排名順序前5位投標人為入圍競標人;若達11份及以上的,則排名順序前6位投標人為入圍競標人。”

但這點調整對於上海“招掛複合”出讓的土地來說,並非首次。

時代週報記者發現,此前不少進入“有競價招標出讓”的土地聚焦於2種分類,“有效投標文件若達3-10份的,則排名順序前2位投標人為入圍競標人;若達11份及以上的,則排名順序前3位投標人為入圍競標人。”

而到了2月25日發佈出讓信息的虹口區嘉興路街道HK271-01地塊上,相應的細則已經調整為3類。具體來說,“有效投標文件若達3-5份的,則排名順序前2位投標人為入圍競標人;有效投標文件若達6-10份的,則排名順序前3位投標人為入圍競標人;若達11份及以上的,則排名順序前4位投標人為入圍競標人。”

不過,在3月5日發佈出讓信息的奉賢區奉賢新城10單元03A-02區域地塊中,細則又重新回到2種分類上。

據此,截至4月11日發稿,時代週報記者尚不清楚上海未來“招掛複合”出讓的土地是否持續堅持申請人在6人以下直接進入掛牌,以及對於入圍競標人數量的統一界定。

目前,招掛複合、招標和掛牌是上海土地出讓三大方式。時代週報記者根據上海土地市場官網梳理,2020年以來,上海共計推出18幅“招掛複合”出讓方式的土地。

截至4月11日,有8幅地塊已經成交,剩餘的10幅尚顯示處在“交易中”。10幅中除了虹口區嘉興路街道HK271-01地塊之外,有7幅將在5月投標,2幅投標日為4月下旬。

招掛複合出讓的土地,評分採取“135分制”,其中,經濟實力32分,技術資質17分,項目經驗41分,受讓管理45分。

具體操作上,由評標小組先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則確認投標人的排名順序。總得分有相同者,則按管理得分、經濟實力得分、項目經驗得分、技術資質得分等“優先原則”進行排名。

4月11日,一位不具名業內人士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不排除日後上海各區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上海的土地出讓市場透明度高,對於一些重大項目採取招掛複合出讓也是為維護市場穩定。像松江這兩幅宅地一樣提高有競價招標門檻的申請人數也是為了保證市場化競爭。”該人士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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