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與正史有啥區別?看明朝的這位王爺就知道了

韻哥帶你吹歷史~

近日看了看這明朝的歷史,偶然發現了一位王爺,這位王爺據說就是因為皇帝對他母親的寵愛,想要廢長立幼,於是皇帝就和朝臣們明爭暗鬥了十五年,整整十五年啊,逼退了四位首輔,殃及了多少官員啊,最後皇帝還以不上朝表示抗議,終於讓這個兒子錯過了太子位,被封了福王。這位王爺就是朱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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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人大家也許並不瞭解,但是他的故事卻特別精彩。野史記載,在崇禎時期,他的地位非常高,於是就沉溺於酒色。當時是李自成起義的時候,河南一帶也是大旱加蝗災,而朱常洵兩耳不聞窗外事,依然歌舞昇平,氣得經過洛陽的援兵喧嚷道:“王府有金錢百萬,卻讓我們餓著肚子死於賊手。”即使是身邊有人因為害怕而勸告朱常洵,朱常洵也倔強地表示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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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李自成活捉了朱常洵,朱常洵那是爬到了李自成的身邊,汗流浹背地乞求李自成饒命,李自成看見這廝身上的三百斤的肉,當時就覺得,這肉全都是勞動人民的錢,然而天下饑荒,他卻沒有給人民分點兒錢,實在是過糞,於是拉下去痛打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橫飛之後,再一刀嫋首,將頭顱示眾。

據說李自成後來還將那肉,和著幾隻鹿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名叫“福祿酒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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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上去好像很可怕,然後事實上上個世紀的考古學家們挖出了這個王爺的墓,墓中的書卷清清楚楚地記載著,雖然但是,朱常洵在最後的關頭還是將錢拿了出來給百姓和軍隊的,可是打不過李自成啊,最後也是求饒,但李自成沒放過他,割了他的肉,和著幾隻鹿作了下酒菜,讓他看著吃完,韻哥是個重口味的人,我猜想,當時李自成或許還逼著他自己也吃了一點。

而與野史相悖的是,將朱常洵殺了之後,也是准許了給人家辦喪事的,所以野史誇張就誇張在,它太過於重口味了,朱常洵雖然是個忒窮奢極欲的人,但大敵當前,還不算是個木頭人啊。

但要是朱常洵長成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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