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与正史有啥区别?看明朝的这位王爷就知道了

韵哥带你吹历史~

近日看了看这明朝的历史,偶然发现了一位王爷,这位王爷据说就是因为皇帝对他母亲的宠爱,想要废长立幼,于是皇帝就和朝臣们明争暗斗了十五年,整整十五年啊,逼退了四位首辅,殃及了多少官员啊,最后皇帝还以不上朝表示抗议,终于让这个儿子错过了太子位,被封了福王。这位王爷就是朱常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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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人大家也许并不了解,但是他的故事却特别精彩。野史记载,在崇祯时期,他的地位非常高,于是就沉溺于酒色。当时是李自成起义的时候,河南一带也是大旱加蝗灾,而朱常洵两耳不闻窗外事,依然歌舞升平,气得经过洛阳的援兵喧嚷道:“王府有金钱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子死于贼手。”即使是身边有人因为害怕而劝告朱常洵,朱常洵也倔强地表示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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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李自成活捉了朱常洵,朱常洵那是爬到了李自成的身边,汗流浃背地乞求李自成饶命,李自成看见这厮身上的三百斤的肉,当时就觉得,这肉全都是劳动人民的钱,然而天下饥荒,他却没有给人民分点儿钱,实在是过粪,于是拉下去痛打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袅首,将头颅示众。

据说李自成后来还将那肉,和着几只鹿在一起,炖了几大锅,摆酒开宴,名叫“福禄酒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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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上去好像很可怕,然后事实上上个世纪的考古学家们挖出了这个王爷的墓,墓中的书卷清清楚楚地记载着,虽然但是,朱常洵在最后的关头还是将钱拿了出来给百姓和军队的,可是打不过李自成啊,最后也是求饶,但李自成没放过他,割了他的肉,和着几只鹿作了下酒菜,让他看着吃完,韵哥是个重口味的人,我猜想,当时李自成或许还逼着他自己也吃了一点。

而与野史相悖的是,将朱常洵杀了之后,也是准许了给人家办丧事的,所以野史夸张就夸张在,它太过于重口味了,朱常洵虽然是个忒穷奢极欲的人,但大敌当前,还不算是个木头人啊。

但要是朱常洵长成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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