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17日,武漢女子半程馬拉松甜蜜收官,和往年一樣,今年的比賽吸引了來自各地的跑友,外地跑友佔了六成。
除了馬拉松,公園裡跑步的人也越來越多。跑步正逐漸成了一種流行。它不再是單純的運動,而成了一種生活方式。馬拉松,也從最初的專業賽事演變成了一場全民狂歡。
今年4月的武漢馬拉松賽事,全程、半程和13公里健康跑的總人數達到了155093人,相較去年漲了11.3%,不僅創了漢馬舉辦以來的新高,也創造了國內新高。
我也是一個跑步愛好者。為什麼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跑步,又愛上跑步呢?知乎上“你們跑步是為了什麼?”其中一個網友的回答,得到了許多贊同,也非常讓我感觸:
每個人開始跑步的原因或許不一樣,有的是為了減脂,有的是為了暫時逃離生活的瑣碎,留給自己一片自由呼吸的天地,有的可能就是為了跑步而跑......
每個人都有自己開始跑步的理由,最後收穫的,已經超出了初衷。跑步所帶來的,不僅僅是身體狀態的改變,還有心理狀態和生活狀態的改變。
01
有個叫阿Nel的網友,他說,幾年前遇到人生瓶頸時,想要做些什麼來改變自己,就去跑步。第一次還沒到1公里就投降,到後來可以跑18公里再去上班,用了半年時間。到最後漸漸地轉變成,當不順心時特別想跑步。每次跑完步就好像解決的某件事情,動力又回來了。
這和我一個朋友很像。三年前,她整個人的狀態不好,人到中年的她,工作遇到瓶頸,孩子叛逆親子關係緊張,每天都生活在焦慮之中。在朋友的建議下,她開始嘗試跑步。
她說她第一次跑3公里,跑了半個小時。雖然氣喘,雖然累,跑完後心情卻很不錯。當她跑步回來,一身輕鬆,之前面對作業拖拉、成績下降孩子的那份焦慮,也稍稍平緩了。然後她給自己定下目標,每週至少跑2次,就這樣堅持了下來。
跑步時,一呼一吸間間,只關注自己的感受,只傾聽自己內心的聲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緒發洩口和減壓方式,而跑步就是其中一種。
身體狀態變好後,也有了更好的精力去解決生活中的各種問題。所謂的焦慮,不過是在原地打轉的壞情緒。放下焦慮本身,解決它,才是對抗焦慮的最好辦法。
跑步,就給了我們最好的狀態去解決焦慮,讓我們有更好的狀態去迎接生活的痛擊,成為更好的自己。
02
當跑步變成了和吃飯、睡覺一樣的習慣,它就真正融入到了我們的生活,成為了生活的一部分。
讀過村上春樹文章的人,應該都知道,村上是個跑步愛好者。他從33歲開始跑步,每天跑,一直跑到現在,每年還至少參加一次馬拉松。
他還出版了一本關於跑步的隨筆集《當我跑步時,我談些什麼》,準確的說,這本書應該是一本關於生活哲學的書了。在他其它的散文裡,也不時有提及跑步。正如他自己所說:
“跑步是我日常生活的一個支柱,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樂。”
村上如此,我們生活中更多人如此。
知乎上一個健身達人說,一開始跑步是為了減脂,後來跑著跑著就成了習慣。跑步是一件愉悅的事情,因為不跑步,身體真的很不舒服。我們帶著目的去做某事,後來發現這個事情改變了我們的初衷。
一個同事,每天早起沿東湖跑10公里。他說,每天早上一邊跑步,一邊把今天的工作捋一下。跑完步再去上班,一天工作效率更高。哪天要是因為天氣或是其他原因不能去戶外跑,也得在室內動一動,這麼多年已經習慣了。
跑步就是一種習慣,和追劇、打遊戲、喝奶茶一樣的生活習慣,只不過,選擇了能鍛鍊身體和耐力的跑步而已。這種習慣,會讓我們越來越好。
03
微博上有個德國妹子跑步減肥的視頻。
她說,第一週,真的很難。第二週,一樣很糟。前五週,開始懷疑自己,什麼時候才能輕鬆一點。第九周的時候,終於有了一些進步。
中途遭遇了一些問題,但堅持下來了。第十七週,從未有過如此好的感覺。到第二十週時,她曬出了前後對比。跑步減脂成功的她,充滿自信,笑容迷人。
整個視頻看下來,太勵志了。只要堅持,沒有什麼做不到,跑步給了我們最好的堅持。
鄭秀文Sammi,是我非常喜歡的藝人。早些年她為了好身材,採取過絕食的極端方法,再加上後來因為感情和事業受挫,患上了抑鬱症。
飽受厭食症抑鬱症困擾的Sammi最終領悟到:絕食是最極端的減肥方法,在短期內可能會有效果,但是長期下去對身體的傷害也很大。
為了讓身體和心態都能健康起來,Sammi開始每天堅持跑8公里。對於她而言,減肥也不再是單純的捱餓,而是享受跑步和運動帶給她的快樂。
她甚至還發布了一首歌曲,歌名就叫《八公里》,粉絲們也親切的稱她八公里天后。鄭秀文說這首歌是教我們永不放棄。
47歲的SAMMI,雖然遭遇了許志安的背叛,選擇原諒後,她依然活得精彩。開演唱會、拍電影,事業依舊。現在的狀態,和她十年如一日的跑步不無關係。
不論是跑步路上,還是我們的人生之路,總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這時候,調整狀態,堅持下去,過程會痛,但只要再堅持一下,繼續邁步向前,就會看到希望。永不放棄,才能活得更精彩。
04
電影《阿甘正傳》,智商只有75的阿甘從小被其他小朋友嘲笑“智障”,雖然如此,母親沒有放棄他,最好的朋友珍妮也沒有嫌棄她。
每次他被別人欺負的時候,珍妮都會衝著他大喊:“Run! Forrest! Run!”,就是這樣循環漸進,他每天都在奔跑,最終因為跑步成績優越進入了校的橄欖球隊,後來成為橄欖球巨星。
阿甘說過他迷茫的時候就會去跑步,跑了幾個月之後,越來越多人加入了阿甘的跑步隊伍。
為什麼跑?是因為大家看到了希望,看到了跑步者阿甘身上那種“傻勁”,不向命運低頭,永不放棄自己,奔跑在路上的“傻勁”。
所以如果要說,我們跑步時是在跑什麼,我們唯一跑的,是我們內心的那個最好自己,那股永不言敗的“傻勁”。
正如村上春樹說:
“我超越了昨天的自己,哪怕只是那麼一丁點,才更為重要。在長跑中,如果說有什麼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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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唐小堂,80後,愛寫文的資深貓奴,職場媽媽。業餘寫文,寫情感,寫感悟,和你一起品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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