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常識———善本

善本

指凡在學術上、藝術上有重要價值,或有一定年份之圖書、碑帖等,如舊

刻本、精抄本、手稿、無殘缺之足本、舊拓碑帖等,通常稱為“善本”。

書法常識———善本


凡書籍

精加校勘,錯誤較少者,亦可稱為善本。宋歐陽修《集古錄跋尾》雲:“自天聖

以來,學者多讀韓文而患集本訛舛,惟餘家本屢更校正,時人共傳,號為善本。”

書法常識———善本


清代一些學者對善本提出標準,大同小異。例如,丁丙《善本書室藏書志》提

出四條標準:

一、舊刻,如宋元遺刻。

二、精本,如精刻、精抄、足本、孤本。

三、舊抄:影抄宋元精本,筆墨精妙。

四、舊校。繆荃孫《蠹魚篇》提出善本標

準為:

1、凡刻於明末以前者為善本,明以後則不稱。

2、抄本不論新舊均稱善

本。

3、批校本和有名人題跋者。四、日本、朝鮮重刻之中國古籍。張之洞《翰

軒語》指出善本標準為:足(無缺損)、精(精刻、精校、精抄)、舊(舊刻、舊

抄、手稿、舊拓)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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