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以後,爵位為什麼分為一二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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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爵位分為十二級: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凡有爵位的都有食邑,以戶為單位。不過食邑是個虛數,食實封才是實數。食實封者,按實封一戶每日計錢25文,隨月俸向官府領取。

宋代宗室爵位有別於其他王朝,總體來說宋代爵制分為十二等。

封爵有“生封”、“(死後)追封”的區別。

皇子不直接封王。一般皇子作為皇帝的兒子都會被封王,但在宋朝雖然最終會封王,但並不直接封,而是剛開始封以較低爵位,然後再上升。

親王后代不封嗣王。宋朝規定,皇子封王者,王爵僅止其身,其子孫無關乎嫡庶,以其中最長一人,封公,不承襲父親、祖父的爵位,其餘子孫不過是依靠這種關係入仕途為官,與其他人姓氏的人一樣然後以自己的實際才能上升。

到宋英宗時,僅英宗這一支宗室就有率府副率(四品官名)以上官800多人,若連同九品以上計算共有1000人以上,全部宗室官員則累加有9000人之多。相比照,在仁宗時,朝廷內外官屬總共只有17300多名官員。

宋代的宗室爵位沒有太多政治意義,物質利益也不太多,宗室爵位和官員爵位都使用同一體系。宋代以後,就吸取了不足之處,開始簡化,爵位就開始分為一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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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以後,因元代主載中原,對以往漢朝的爵位制度根據需要進行微調,進行了初步融合。明代初期一循元代舊制,到了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罷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還有宦官子弟與少數民族首領。受封而領鐵券者,為世襲封爵,否則為流爵。襲封則還其誥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襲,或降等以襲,如封侯而世襲伯。

明代封爵雖仍分為宗室和異姓兩類,但具體爵稱有較大變動。 宗室男性爵位 親王:皇嫡長子立為太子,皇帝諸子年十歲立為親王,有封地,故又稱藩王,親王的正式名稱為王,其封地稱國,王璽稱“某國之寶”,二十歲就藩. 郡王: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 親王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 鎮國將軍:郡王嫡長子為郡王長子;嫡長孫則授長孫;郡王諸子則授鎮國將軍; 輔國將軍:鎮國將軍長子襲位鎮國將軍,諸子為輔國將軍; 奉國將軍;輔國將軍長子襲位輔國將軍,諸子為奉國將軍; 鎮國中尉;奉國將軍長子襲位奉國將軍,諸子為鎮國中尉; 輔國中尉;鎮國中尉長子襲位鎮國中尉,諸子為輔國中尉; 奉國中尉,輔國中尉長子襲位輔國中尉,諸子為奉國中尉 所有爵位世襲,永遠有別於齊民。 自親王以下,不再食租稅而領取歲支祿米。 親王封號一個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親王死後由皇帝賜予諡號,稱呼時採用封號加諡號假王的方法:如朱樉,封秦王,諡號愍,習慣上稱為秦愍王。 郡王封號為兩個字,如靖江王,寧靖王等。 洪武二十八年,重定歲支祿米數額, 親王 一萬石, 郡王 二千石, 鎮國將軍一千石, 輔國將軍八百石, 奉國將軍六百石, 鎮國中尉四百石, 輔國中尉三百石, 奉國中尉二百石。 此外,國家還為宗室修建宮邸、墳墓,提供隨從官員、僕役以及其他待遇。 明初,宗室封爵中親王名高位崇,在國家政治生活中佔有重要地位。洪武年間,朱元璋授予親王以兵權。特別是分封在北方沿邊的藩王,不僅擁有直屬的護衛軍,還經常統率大軍出征,稱為塞王。其中的燕王朱棣,在朱元璋死後不久,發動靖難之役,奪取皇位。朱棣即位後,逐步解除藩王兵權,加強對宗室的限制和監視,從而形成了“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的局面。 明中期,宗室受封人數不斷增加,祿米成為明政府的沉重負擔。藩王也競相非法佔田,少者幾千頃,多者數萬頃,減少了明政府的賦稅收入,激化了社會矛盾。萬曆以後,為解決這些矛盾,朝廷被迫開放宗室出仕的禁令,允許鎮國將軍以下參加科舉考試,以期宗室自養,而不再寄生食祿,但收效甚微。

清朝公爵分一至三等,超品,只加美號,不加國號、邑號,如忠勇一等公。韋小寶雖是杜撰,其一等鹿鼎公的爵位也是漢人最高封爵。衍聖公地位與明代保持不變,位列文官之首,加太子太傅。還特許在紫禁城騎馬,在御道上行走。其居住的衍聖公府(今孔府),是全國僅次於明清皇宮的最大府第。曲阜孔氏家族受歷代帝王追封賜禮,譜系井然,世受封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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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的封爵增加到十二級,為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公、侯、伯、子、男都帶本郡縣開國,到封國公時,則稱某國公。初次只封小國、然後改移大國。皇子、兄弟封國,謂之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男皆隨食邑:二千戶以上封公,一千戶以上封侯,七百戶以上封伯,五百戶以上封子,三百戶以上封男。現任、前任宰相食邑、實封共萬戶。相應品級為:王正一品,嗣王、郡王、國公從一品,郡公、開國郡公正二品,開國縣公從二品,開國侯從三品,開國伯正四品,開國子正五品,開國男從五品。後嗣王、郡公、開國公不封,保留九等。有封爵者必有食邑。食邑從-萬戶到二百戶,共分十四等。不過,食邑只是虛數,只有食實封才有一點實際利益。食實封從千戶到百戶,共分七等。實封約為虛封數的4/10,食實封者,按實封一戶,每月給錢25文計算,隨月俸向官府領取。宋代官員的這些封爵和食邑、食實封等,都沒有子孫可以世襲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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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朝剛剛建立的時候,宋太祖趙匡胤把爵位定為十二級,依高低次序分為王,嗣王,郡王,國公,郡公,開國公,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爵。

但宋代的爵位食邑一般都是虛封的,看似是封了好幾千實際上一個都沒有,只有少數爵位才會實封。還有一點就是,宋朝的爵位全都不可世襲,就連王爺的爵位都不能世襲。

元朝時期的爵位分為:王正一品,郡王從一品,國公正二品,郡公從二品,郡侯正三品,郡侯從三品,郡伯正四品,郡伯從四品。

明朝的封爵分宗室和功臣外戚兩種。明太祖之初,定製襲封:親王嫡長子年十歲立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均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封為郡王;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均視一品;諸子則授鎮國將軍,從一品;孫輔國將軍,從二品;曾孫奉國將軍,從三品;四世孫鎮國中尉;從四品。五世孫輔國中尉,從五品;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從六品。

明朝又閱前朝之制,列爵五等以封功臣外戚,後革除了子、男兩個封爵,只留公、侯、伯三等,並定製:“凡爵非社稷軍功不得封,封號非特旨不得予。”爵分兩種,一是隻授終身(不世),二是可以世襲(世),世與不世,以軍功大小而定,均給誥券。除有軍功者外,可得爵號的還有曲阜孔子後裔衍聖公及駙馬都尉、外戚等因恩澤受封者,但只是給誥而不給券。

到了清朝的時候,清朝依然施行王公侯伯子男爵位制度,也按照晉朝的宗王官於京師的制度。爵位主要分為三個系統:宗室爵位、異姓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

宗室爵位分為十二等,每等若干級。十二等大致可分為超品、品級: 超品: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公、將軍。

蒙古爵位一般按照宗室爵位例,同時保留原來的蒙古尊號,有時在親王之上依舊設立汗號世襲罔替。

異姓功臣爵位當然是封給異姓功臣的。公、侯、伯、子、男是其中的一部分。異姓功臣爵位分為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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