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

寄情山水40


目前關於公司繳不繳住房公積金這塊,似乎還沒有像社保一樣強硬的推行。

住房公積金相關的法律規定,住房公積金一樣是要求公司強制繳納的,一樣要定期足額繳納。

但各個地方對於住房公積金一樣是採取員工不去投訴,公司就不用承擔責任。

我們要記住:住房公積金的糾紛是歸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受理,不屬於勞動爭議,千萬不要浪費精力去勞動部門投訴。

一般情況下,只要我們投訴了,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就一定會受理,並且發補繳函給公司,如果公司逾期不予理會,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另外一點,有些地方住房公積金只支持補繳最近兩年的,所以還要注意這個時效。所以,是否要去因為這一件事去維權,一定要做好評估,因為你要求補繳,除非是自己不想在這家公司繼續做了。

員工以未繳納社保可以申請被迫離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未繳納住房公積金則不可以,因為目前勞動合同法上還沒有提到住房公積金這一塊。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打聽生活


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員工應該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而不是到勞動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勞動仲裁委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是不予受理的,對於這點要特別注意。職工提起公積金的維權投訴需提交哪些材料?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職工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證明職工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如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等;

(3)證明工資收入的材料,如工資條、銀行工資卡等,以確定公積金的繳納基數。

(4)另外,還需到“住房公積金網”的“維權專欄”下載《職工住房公積金投訴登記表》,填妥後連同上面的材料一併提交給公積金管理部門。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


相關的法律依據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20條,這些條文都明確規定,用人單位在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設立公積金賬戶、每月匯繳公積金等事項上,都是“應當辦理”(法律上的“應當”就是“必須、強制”的意思);


因此,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單位如果不依法給職工繳納公積金,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37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若餘


如果給我的摺疊掉,我發誓離開【今日頭條】。現在不給職工繳公積金的單位多如牛毛。很多人都說法律沒有強制性繳納的規定,公積金就是單位給員工發的福利,可以不用繳。其實,這種說法是錯誤的!公積金並不是可繳可不繳的,而是法律規定必須給員工繳納的。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0條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那麼單位如果不給員工繳納公積金,該怎麼辦呢?

有好多人說,不給繳納就找勞動部門唄。這個就錯了。勞動仲裁委員會對住房公積金的爭議案件是不予受理的。那麼維權的員工,到哪裡去投訴舉報呢?去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對了。

那麼,維權員工去縣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的時候,需要準備哪些東西呢?

①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

②維權員工與單位的勞動合同,本人的勞動手冊。

③工資條、銀行卡流水,這個很重要的。你的公積金的繳納基數就是按照工資條上的數據來的。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這是《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所規定的。


如果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將會得到怎樣的處罰呢?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會責令單位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單位情願罰款還不去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繳納手續的。員工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我想說,罰款太少了!不給繳納的應該重罰50萬,100萬,罰到他們的痛處。違法必究!


QDH胡圖圖


要看是什麼情況下導致的單位不繳納公積金,一般有3種情況。


1.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了公積金


如果勞動合同明確約定了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公積金的條款或內容,提醒並要求單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


如果單位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去公積金中心投訴。



2.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公積金


單位不給勞動者購買公積金,勞動者可持勞動關係證明去辦公地或公司註冊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


公積金管理中心接到勞動者的投訴後,對單位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


如果單位未按照整改通知書進行整改,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對單位進行行政處罰;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單位進行處罰後依舊拒不履行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勞動者投訴後,公積金中心未處理投訴


勞動者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單位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並未責令單位補繳,或未按照法律規章對單位行政處罰的,勞動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投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作為。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四川中公教育


單位為員工繳納是法定義務

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它覆蓋符合繳存條件的用人單位內所有在職職工,無論其單位性質如何,無論其家庭收入怎樣,無論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都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據介紹,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是職工個人每月繳存部分,這部分屬於職工工資;二是單位每月為職工個人繳存部分,這部分實質上是單位以住房公積金的形式給每名職工增加的住房工資,屬於職工薪酬的一部分。這兩部分都歸職工個人所有,主要基於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即工資性。住房公積金不屬於職工福利,這個概念不能模糊。

依據國務院頒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轉移手續。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提醒用人單位,住房公積金和“五大保險”一樣,都具有強制的法律約束力。不論用人單位與職工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約定與否,均不能免除用人單位按規定方式和金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法定義務;勞動者公積金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去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而不是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勞動仲裁。




學姐說職場


關於公積金,並不是根據企業效益而定,根據《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各個地方可能有稍許差異,詳情請參見地方詳細條例)第二章第六條規定“單位和在職職工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為“應當繳納“項目,法律上應當即為必須,同時繳納也表現出這是一項義務。

公積金目前無法以個人名義單獨繳納,可以向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公司,要求其為你繳納或補繳。


親親小保


哇哦,回答很多,還有兩個應經據典說的滿多,雖然看著累,但也都說清楚了,卻不知為何摺疊了,那我就來湊一下熱鬧。

分解一下問題:

1.單位不繳公積金,怎麼辦?所謂怎麼辦,理解是要把之前補起來,之後能繳納。兩條路選擇:公司溝通,也許單位具體經辦人不懂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第二條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甚至法院起訴維權,準備好關於你身份、你與公司勞動關係如勞動合同、你的公積金繳納基數的證明如工資條工資銀行卡等資料,相關部門會幫助解決;哪一種辦法,時機如何選擇,根據你和公司關係和你關於今後去向的規劃想法而定。

2.以此為理由辭職,是否可以要求單位給以離職補償?作為辭職理由是可以的提前一個月告知即可,但以此要求經濟賠償沒有法律依據支持。勞動合同法裡有關於單位不繳社保的明確辭職要補償的規定,但公積金雖然強制繳但沒規定要經濟補償員工。如果結合第1點,單位按照你繳納基數(基本工資)按規定比例補繳納(你個人部分也要補繳)公積金也算是有經濟補償吧。

3.以上還是建立在企業公積金繳納義務是在與員工沒有特殊約定之上的,假如有特殊約定,那就另當別論,只要這個約定不違法,按你們約定的執行(看合同有沒有簽署其他的什麼月約定)。


抱橙守真


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要與單位員工簽訂勞動至30日內。必須為員工購買五險,這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

《勞動合同法》中並沒有明確規定要交這個住房公積金。所以不交住房公積金是單位的,自由選擇。所以他並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當然,現在社會上很多私營企業確實不給員工購買住房公積金。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如果說樓主想擁有一份住房公積金。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去尋找一個交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去工作。

這樣一來的話就解決了。你沒有住房公積金的問題。有了住房公積金,你也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去貸款買房。住房公積金的,貸款買房利率比商業貸款要低不少。對個人來講,能省下不少的費用。


社保小達人


可以去投訴,去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各區縣管理部曲投訴。

投訴之前要準備的材料

1、職工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者戶口本之類的。

2、證明自己與工作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比如: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證明等等,沒有合同也沒有關係,工資條等各種可以證明自己與企業有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

有了這兩個可以去有關部門投訴


100塊


住房公積金並不是國家強制要求企業繳納的,公司有權不給你交,如果你想要有住房公積金,那麼你就找個福利待遇好的公司。國企是肯定會給你交的。看你有沒有本事進到待遇好的公司喲。比比鯨為你答疑解惑,購物比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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