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因工傷骨折,現在還走不了路,但公司不肯給工資我該怎麼辦?

祝福你66


首先要到人社局認定工傷;

其次,公司每個月要支付你工傷期間的工資(工資標準為受傷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一直支付到醫療終結,也可以說勞動能力鑑(即評殘)。

公司不肯給工資,你可以公司協商,確實協商不承,可到當地人社局投訴處理。

因你走路不方便,可以打電話到當地人社局投訴處理,要求處理工資情況。

工傷期間的工資也不給,說明公司對你工傷不關心,日後工傷待遇賠償也可能要通過勞動仲裁處理。


和諧勞動關係


在職工工傷停工留薪期間,繼續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大部分單位都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公司不肯支付你工資,肯定是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不管是在法律層面還是道義角度都站不腳。

針對你的個人情況,建議從如下幾個方面來做:

1)本人或委託家屬到公司去爭取。去之前從網上學習下相關的法律知識,以便有禮有節的來跟公司相關負責人來談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你的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待遇二是公司有沒有為你購買社會保險,如若公司沒有為你購買社保,那麼工傷保險待遇則全部由公司承擔;三是工傷認定申報情況,公司申報工傷認定的,醫療費用、康復費用、住院期間的伙食補貼費均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如公司沒有為你申報公司(以湖北為例,單位申報公司要在職工發生工傷一個月內申報),那麼你個人要收集資料自行去人社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包括勞動合同、工牌、考勤表、工資打卡流水、工友的證明等一切證明你是該公司的員工和產生的骨折與工作相關證據)。

3)被認定為工傷後根據自身情況到社局工傷科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可在治療中申請也可在治療結束後申請)。骨折不太嚴重的話基本都都會被鑑定為十級傷殘,只有做了勞動能力鑑定才能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後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金和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4)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直接到勞動監察大隊或勞動仲裁委員會去起訴公司。

按現在的工資標準,十級傷殘就有六、七萬的賠償,在個人利益受損的情況下,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Xiangyang紅哥


【職場癲瘋說】觀點:本來工傷就已經非常不幸了,工傷後公司還不願意支付工資,確實非常不道德。

在這裡有幾個問題需要理清楚:

一、是否有做工傷認定?

1、有做工傷認定

兩種情況:

a、被認定為工傷

如果被認定為工傷,工傷醫療期需要按原待遇發放工資,具體參考如下:

註釋:

1、工傷人員停工留薪期間,原工資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間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過社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是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傷殘等級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承擔費用。

5、工傷職工已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b、不被認定為工傷

如果不被認定為工傷,那就只能按照非因公負傷的情況處理。

註釋:

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參照《勞動法》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3個月到24個月的醫療期:

1、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為9個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為12個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為18個月;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3、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沒有做工傷認定

如果沒有做工傷認定,也是兩種情況:

a、補工傷認定申請

b、按非因公負傷處理

具體按哪種方式處理,由個人衡量。

小結:由上述分析可知,不管是工傷,還是非工傷,醫療期企業都需要按照規定支付醫療期工資。

二、公司是醫療期還是非醫療期不支付工資?

1、醫療期

按照題主的描述,1月發生,應該還在醫療期。那麼公司應該按照規定支付醫療期工資。

2、非醫療期

如果是非醫療期,那就看公司福利了。如果已經做工傷評定,那麼可以按照評定等級申請補償。

三、如何追發未按照規定發放的工資?

1、由工會出面與公司協商。

如果公司有工會,可向工會反映情況,由工會出面協商。

2、由個人直接與公司協商。

也可不經工會,由個人直接與公司協商。

3、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協商不成,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4、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調解不成,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5、向當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

走到最後一步,基本上矛盾已經到了不可調解的地步了。

結語: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如有更多問題,可關注後私信進一步溝通。

如喜歡請關注 ,一起交流,一起馳騁職場!


職場癲瘋說


這種情況你可以傷情沒有恢復為由不去上班的

第一,你已經骨折,根據經驗應該會構成傷殘的,你應當要求公司給你申報工傷,如果公司不給你申報的可以自己去當地人社局申報。

第二,你申報工傷後 ,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到時會鑑定出你的傷殘等級和停工留薪期時間,這是你要求公司賠償的依據。

第三,如果你在停工留薪期回公司上班,那麼是不能額外獲得工資的(即在停工留薪期你不上班公司也應該發工資給你,你上了班公司也不會額外再付你一份工資) ,並且在停工留薪期你不上班公司也不能辭退你的。

第四,如果你停工留薪期已經過了,但確實傷情嚴重不能上班可以對停工留薪期進行二次鑑定的。

希望對你有用,有興趣的記得點關注,法律知識不斷更新


Lawyer曾


首先,工傷由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再勞動能力鑑定,賠償根據鑑定結果計算,最後提起勞動仲裁索賠。其次,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 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未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服、工作往來信息、證人證言、錄音等可以證明你存在勞動關係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並在停工留薪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工傷賠償包括:醫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住院伙食補助、護理費、交通費住住宿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如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有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等。具體數額須結合本人工資、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等情況確定。

以上就是我對您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能夠幫到您!


北京紫乾律師事務所


先去申報工傷。人社部門認定工傷後,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如工傷醫療待遇和勞動能力鑑定後需要的護理費等)和用人單位承擔(如接受治療期間的工資和護理費等停工留薪期待遇);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應依據《工傷保險條例》承擔工傷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既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也不依法承擔工傷責任,工傷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給您一點小小的建議。

1.有沒有籤勞動合同?有沒有購買社保?如果都有那往下看。

2.工傷認定,是否在社保局規定時間內上報工傷,是否符合工傷條例標準。如果認定符合,請公司負責工傷處理的同事提交材料給社保局備案。遵醫囑休息,工傷期間工資按照合同基本工資發放。

3.符合工傷條例的,未發放工資你讓直屬領導諮詢人事部處理,正常都是會發工資的,企業經營都是要符合勞動法的。

4.最後處理不了的話可以諮詢勞動局,一切流程可走合理合法通道。


稻草人的默默


可以先與單位協商,協商不成就收集證據申請勞動仲裁吧。

樓主的問題描述不是太清楚,公司不給的工資是你受傷前該支付給你的工資還是受傷以後應該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資呢?兩個法律關係不盡相同,建議當面詳詢律師或者相關部門。無論是哪種情況,還是儘快著手,以免超過訴訟時效,造成不必要的的損失。


念善6


首先要弄清幾個問題:一是您工傷後有無工傷認定。二是現在治療是否完結,做沒做傷殘等級鑑定。三是你在職期間有無工傷保險或公司辦的其他類似的商業保險。四是疫情以來你所在公司受沒受影響,影響有多大,現在是否進入正常狀態。我分別說一下:首先你的工傷必須有工傷認定才會被承認,並享受工傷待遇。二是你如果沒做傷殘等級鑑定,賠償標準就無法認定,確定不了賠償標準,賠償就無法進行。三是如果有保險,相應賠償由保險機構(公司)負責,沒有保險的話,由用人單位賠償。最後就是如果您所在公司尚未進入正常狀態,可能辦這些事都受影響。以上的事您必須弄清楚,該辦的事如果沒辦就抓緊辦。關於您講的現在生活中的現實困難,可以找公司要一些錢來解決。如果確定有賠償,那這錢算暫借也可以,總之要生存啊!如果公司方面現在不正常找不到人辦事,那在你辦社保前提下可去社保部門求助解決眼下困難。沒有辦社保,只能向社區民政部門求助了!不知說這些能否幫到您,供參考吧!


長金老者


可以去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只要你證據充分,仲裁委會很快裁決,判定公司承擔相應的治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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