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的小區物業,請的人看管門衛,他忽然腦溢血,這樣子的情況物業有責任嗎?

檳榔妹妹1


門衛工作時間突然得腦溢血,物業沒什麼責任,但是他必須給搶救,趕快送 進醫院去,如果他見死不救,不聞不問,那他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例如,一個人,趕著上火車,到了車站,突然犯病,火車站的負責人,幫助他,一般的火車站都有醫務人員,積極搶救,有責任送醫院去,如果沒有得到火車站的關心,家屬給他們告到法庭時,他們有證據,有理由,官司就不會輸,門衛,自己本身就有責任,平常高血壓,不積極治療,才會導致腦溢血,所以平常就應該注意。


淑敏1955


物業請的門衛,只要物業認可了是自己請的門衛。不管是否簽訂勞動合同,都是事實上的勞動關係。這是不容置疑的。

現在要考慮的是工傷死亡,還是屬於疾病造成的自然死亡。這種認定,需要權威機構檢測認定-有還是沒有引發腦溢血的誘因,有沒有構成因果關係的條件。

根據病症死亡,誘因的多少,也就是所佔比例的百分數,法醫是能夠計算出來的。

其中有一個案例,一個老太婆,在沒有誘因的情況下,因為心臟疾病,隨時都可能死亡,但是,遇到了誘因,加速了死亡時間,這個外因佔百分之三十定性賠償的。

突發腦溢血死亡,因為在物業上班,失去了治療的時間,也是一種誘因,物業也有賠償的責任。物業用三高人員,就是一個錯誤,就是一種過失。當然有賠償的責任!

在建築工地,工人在晚上睡覺-就睡死了。在我們鎮就有好幾例。有我們這裡的人去外地的:有外地到我們這裡來打工的。

一個外地來我們鎮上打工的:晚上到的,代班的人安排住下的:第二天早上,發現死亡啦。據說,都是參照其它地方經驗,和解的。他們的賠償金在十七萬左右。

物業的錢少一些,但是,是不能夠不賠償的,十萬左右-是應該負擔的。


1143160127


我認為沒有大責任,也有小責任,有憑有據有協議,小區物業負責任人應承擔責任,這是不可推御的責任,趕快送醫院救治,暫時不管怎樣,必須先負醫藥費治病,到時看什麼情況,以什麼情況處理。

在無依無據,無協議的情況下,也是物業負責人請來的人,在你單位得了病,就是按情理上,也應該負醫藥費為他人看病,說有負任吧,不是全盤責任,說沒責任吧,也有些關聯,應該有三分之一的責任。為什麼很多單位僱員工,要全盤檢查身體,身體合格才僱你,起碼這個問題有所忽略。造成的麻煩。


閆鐵明


小區物業管理,又是物業部門請人當門衛,後因生病住院,物業應負次要責任,物業單位人請人之人應負主要責任,醫療費用都應承擔。


用戶6901544691冰心


提問者要語氣通順,不能詞不達意,才能讓人理解你所要說的意思。標題裡不有能力說清楚的情況下,在備註的說明裡也可以詳細描述一下的。按照上述詞不達意的提問,負責任的人是不會回答,也無法回答的。

比如說:請的人看管門衛。門衛是誰?誰去看管他?

再比如說:承包小區物業………物業有責任嗎?是什麼意思呢?


銳眼說小區


有責任啊!這跟是不是物業,門衛沒關係,只要是僱傭關係成立,在工作期間員工突發腦溢血就算工傷,僱主就有賠償責任,這是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也就是說這是法律,不接受反駁!


老誰家小誰1


起訴全體業主,因為他是為全體業主服務的!他是全體業主僕人,出了事情主人難道就不應該出點血嗎?


61951920


小區物業應根據物業與職工的有關協議,按工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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