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
是每一位中國公民的合法證件
出行、住宿、旅遊
應聘求職、結婚登記
甚至戰疫吃緊時購買口罩都必不可少
可謂是
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
明明
規定身份證登載信息要真實、準確、唯一
偏偏
就有這樣兩個人
罔顧規定
互換身份信息
他倆互換身份信息
到底是為啥?
說出來令人驚奇
竟然是為了
相親
3月17日上午,共青城市江益鎮某村居民劉二(化名)來到江益派出所戶籍窗口稱身份證遺失,需要重新辦理。戶籍民警根據其提供的信息進行業務受理。在照片核對中,民警發現劉二本人與戶籍系統內留存的照片存在略微差別,遂進行人像比對核查,多次比對相似度均達到80%以上,系統提示“初步認定是同一人”,但民警仍持懷疑態度。
經過民警的不斷對比和查詢,迫於壓力,劉二說出了實情,原來他有個哥哥劉大(化名),兩人相差2歲,長相頗為相似,兩人的身份信息早在12年前就已經調包了。
2008年
85年出生的劉大,因家人介紹相親,擔心對方嫌自己年紀大,便用弟弟的身份辦理了身份證
2009年
87年出生的弟弟劉二將錯就錯用哥哥劉大的身份信息辦理了身份證
2015年
劉大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多次處罰
2020年
因劉大有前科,多次被執勤民警盤查的劉二決定要把身份信息更正回來,便謊稱身份證丟失前往派出所補領
民警立即將涉嫌“互換身份”的劉氏兄弟兩人傳喚接受詢問。目前,劉氏兄弟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被依法處500元罰款,同時收繳其違法取得的身份證,責令兩人立即更正身份信息。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辦理身份證,被依法處罰的同時對自己的生活也會帶來極大不便,利用身份證辦理的所有社會信息(如社保卡、駕駛證、銀行卡等)都要更正統一,不要因一時的小利,徒增諸多麻煩。
使用身份證時應妥善保管,若遺失請及時前往公安窗口辦理掛失申報,及時補辦新證。
提供身份證複印件時,建議註明“只限××途徑使用”之類的標誌,以防被非法挪作他用。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
無論是親戚朋友
還是陌生人的
都屬於違法犯罪
● 法條鏈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居民身份證
是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證件
應當妥善保管
切勿轉借他人使用
如發現自己身份證件被他人冒用
請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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