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揽大权,且无政敌的宋朝太后刘娥,为何没能成为第二个武则天?

刘娥与武则天的人生经历有着太多的相似之处,她们皆出身于没落的贵族家庭,刘娥的父亲刘延庆,在太祖一朝官至虎捷都指挥使,领嘉州刺史,虽算不上高官,但也算是个中等的权贵人家,但是随着刘延庆的去世,后继无人的刘家就随之中落。而武则天的家庭也一样,他的父亲武士彟虽在高祖一朝官至工部尚书、荆州都督,但到了太宗朝,随着武士彟的去世,武家也就此家道中落(不得不说历史就是这么的巧合,刘娥与武则天的父亲都在开国皇帝一朝中身居要职,也都是在太宗一朝中走向没落)。

独揽大权,且无政敌的宋朝太后刘娥,为何没能成为第二个武则天?

她们都有着极其丰富的理政经验,刘娥在真宗朝后期就开始干预朝政,当时真宗回宫处理天下奏章时,她就总是陪伴左右,参与国事的处理。而武则天更是不用说,在高宗中后期,她就已经是明目张胆的参预朝中事务,“政无大小,皆与闻之,天下大权,悉归中宫,黜陟生杀,决于其口”,最后甚至都与高宗并称“二圣”。

再如她们都有极其高超的政治手腕。刘娥知道利用百官之间的矛盾去击败自己的敌人,如她就曾利用丁谓、曹利用等人,一举打垮了反对自己干政的寇准、周怀正、李迪等等人。而武则天,她的政治手段更是惊人,凭借着一己之力,她不但将反对自己为后的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元老重臣贬出朝堂,之后还让高宗心甘情愿的将一半皇权交予她,与他并称“二圣”。

再如她们在“垂帘听政”时都有“僭越”的行为。刘娥在听政时,她不但公然接受宋仁宗和文武百官的朝拜,甚至还以帝王的礼仪去参拜太庙。而武则天在听政时,其所作所为更是肆无忌惮,从“公然废掉中宗李显,另立睿宗李旦为帝”这件事就可以看出,此时武则天已于帝王无疑。

独揽大权,且无政敌的宋朝太后刘娥,为何没能成为第二个武则天?

可以这么说,刘娥同武则天一样,她有称帝的条件,也有称帝的能力,如若她要称帝,这不是没有机会。但事实上,最后刘娥并没有成为第二个武则天,她们两人最后是走上一条截然相反的两条道路。武则天在听政七年后,宣布改唐为周,建立大周王朝。而刘娥听政尽管长达十一年之久,已然成为北宋的最高统治者,但却自始至终没有迈出称帝这最后一步。

那刘娥为何不踏出最后一步,去行那改朝换代之事,成为第二个武则天呢?

关于刘娥为什么成不了第二个武则天,很多答主其实已经给出了非常详细的答案,比如没有庶族集团的支持;没有外戚集团的支持;没有自己的铁杆政治盟友等等。因此,如若重复去说这些,着实有老生常谈之嫌。

所以,对于其他答主已经写出的原因,我这里就不再详诉。 这里,我来说说,多数答主在解答这个问题时都很少提到过的一个方向。

刘娥之所以没能成为第二个武则天,这与宋真宗在驾崩后所留下的遗诏不无关系。

与武则天靠李治留下的“大帝遗诏”获得名正言顺的“听政”权一样,刘娥能名正言顺的听政,靠的就是宋真宗所留下的“乾兴遗诏”

但是,与“大帝遗诏”为武则天后来的称帝铺平道路不一样的是,“乾兴遗诏”却是极大的遏制住了刘娥意欲称帝的举动。

独揽大权,且无政敌的宋朝太后刘娥,为何没能成为第二个武则天?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来看看这两份遗诏的主要内容:

“大帝遗诏”:“皇太子(唐中宗李显)哲,……凡百王公卿佐,各竭乃诚,敬保元子,克隆大业,光我七百之基,副兹亿兆之愿。……皇太子(李显)可於枢前即皇帝位,……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武后)天后进止”。

“乾兴遗诏”:“(宋仁宗赵祯)可于柩前即皇帝位。然念方在冲年,适临庶务,保兹皇绪,属于母仪。宜尊皇后为皇太后,淑妃为皇太妃,军国事权兼取皇太后处分。……更赖佑佐宗工,文武列辟,辅其不逮”。

首先,从这两份遗诏中,我们可以看出武则天、刘娥这二人获得听政权力的原因是不一样的。先是刘娥,宋真宗赋予她听政权力的原因是“念方在冲年,适临庶务,保兹皇绪,属于母仪”,就是此时刚继位的仁宗还很年幼(13岁登基),且缺乏施政经验,因此如若让他直接亲政,这对于国家,对于百姓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因此为了国家、百姓考虑,真宗就赋予了刘娥听政的权力,让她代行皇权。

反观武则天,李治给她听政的权力,却似乎是毫无原因的,因为自古皇太后能被赋予“听政”权力的,其条件武则天是一样都不占。先是“年幼”,李显即位之时,他已是28岁的大好青年,这显然无法满足“年幼”的条件。再是“缺乏施政经验”,李显未登基时,他就已经拥有较为丰富的施政经验,当时李治多次因事出京时,李显就多被赋予“监国”的责任,如永淳元年(682年),唐高宗“幸东都”时,就令“皇太子(李显)京师留守,命刘仁轨、裴炎、薛元超等辅之”,因此这也显然满足不了“缺乏施政经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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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以说武则天被收回听政权力的理由是没有的,因为自古皇太后被收回听政权,其所用的理由多为“天子已经长大成人,有了理政的能力,他该亲政了”,而在当时李治赋予武则天听政权时,李显早已成年,更是拥有丰富的施政经验,也就意味着武则天的听政是没有时间和条件限制的,只要她想听政,她就能一直听政下去,满朝文武无任何理由能阻止她。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当时忠于李唐的重臣,他们皆不能逼迫武则天放弃听政的权力,而只能是用各种借口去请求武则天放弃听政,如裴炎就曾用过“平定叛乱”的借口,《新唐书》载:“徐敬业兵兴,后议讨之,炎曰:‘天子年长矣,不豫政,故竖子有辞。今若复子明辟,贼不讨而解’”。由此,在拥有完全合法,且不受限制的听政权的加持下,武则天是完完全全有资格去将朝堂上的重要位置换上忠于自己的亲信,而不惧任何非议。

而反观刘娥,她的听政是受到时间和条件的限制的,一旦仁宗成年,且拥有施政的经验时,刘娥就得归还听政权,而这就给了忠于赵宋的官员逼迫她归还权力的理由,此时刘娥死心塌地的辅佐仁宗治理大宋,这也就罢了,但若是她有半点妄图改朝换代的想法,恐怕那些忠臣就会以此种理由逼迫她交出权力。而此时刘娥一旦拒绝交出权力,那不管是忠于赵宋的忠臣,还是别有用心的奸臣,他们可都有正当的理由去采取兵谏的作法了,真等到那时,刘娥的命运会走向何方,就真的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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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在两份遗诏中,武则天所赋予的听政权力是等同于皇帝的,而刘娥却只是被赋予暂行皇权的听政权力

首先在“大帝遗诏”中,李治赋予武则天的听政权力是“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兼取(武后)天后进止”,因“兼”在古文中有着“全部”、“同时”这两种不同的意思,因此这句话有着两种不同的解释,其一是凡是遇到不能决断的军国大事,全部由武则天来决断;其二是遇到军国大事有分歧的时候,要同时禀告于武则天,由其来做决断。当然不论是哪种解释,我们都可以看出,李治赋予武则天的听政权力是完全等同于皇帝的权力,她就是整个天下真正的掌控者。

而正是武则天拥有如此巨大的权力,她才能凌驾于皇帝之上,直接越过皇帝颁布诏令,去行迁都、改官制,乃至是废帝一事,如光宅元年(684年),武则天就越过睿宗李旦,直接下诏:“旗帜改从金色,饰以紫,画以杂文。改东都为神都,又改尚书省及诸司官名”。

而反观刘娥,在“乾兴遗诏”中,刘娥被赋予的权力只是“军国事权兼取皇太后处分”,这里我们需注意“权”这个字,在古文中权有“变通”、“暂时”这两种意思,因此无论是何意,刘娥虽然与武则天一样,同样被赋予军国大事的最高决策权,但不一样的是,刘娥被赋予的权力是暂时性的,是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变通做法。也就是说,刘娥只是皇权的临时掌控者,而不是真正的持有者,她不能长时间的把控着皇权,更不能直接取代仁宗皇帝,成为真正的皇权拥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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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有“权”字,刘娥就没有武则天那样的巨大的权力,她不能直接越过皇帝去颁行诏书,如若她要颁布诏书,她就必须经过皇帝,加盖皇帝玉玺,只有这样她的诏书才具有合法性,才能被百官所认可。如此,可以这么说,刘娥只是仁宗皇帝的暂时代言人,只是辅助仁宗治理国家,而非直接凌驾于仁宗去治理天下。

再是,“乾兴遗诏”中赋予了百官限制刘娥的权力,而“大帝遗诏”中却是没有。武则天之所以能够控制住李唐天下,并最终达成改朝换代的壮举,这之中固然与武则天本身高超的政治手腕有关,可更多的是朝中多数重臣的“不作为”。而李唐重臣之所以会“不作为”,虽跟有些官员贪生怕死,趋炎附势有关,但也有李唐重臣没有权力去限制武则天有关。

如上文所说,“大帝遗诏”中赋予武则天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是可以凌驾于李唐皇帝之上的,与此同时,李治在遗诏中更是点明:“凡百王公卿佐,各竭乃诚,敬保元子,克隆大业,光我七百之基,副兹亿兆之愿”

,即朝中文武百官必须是无条件听从武则天的命令。如此,试问李治都在遗诏中如此说道,李唐忠臣就算有心限制武则天,但又有何理由去限制武则天呢?毕竟连李唐天下的拥有者,李治他都不在乎这天下被武则天所得,那些忠臣又还能干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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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大帝遗诏”中无底线的给予武则天权力不一样的是,“乾兴遗诏”中却是赋予了朝中文武百官限制刘娥的权力,

“文武列辟,辅其不逮”,这句话无疑是给予了文武百官指正刘娥政令失误的权力,及限制刘娥擅权的权力。在当时,那些忠于赵宋的重臣正是借助这个权力一次又一次的制止了刘娥赤裸裸的“僭越”行为。

如某一次,刘娥与仁宗皇帝“同幸慈孝寺”,刘娥“欲以大安辇先帝行”,此时参知政事鲁宗道就说道:“夫死从子,妇人之道也”,直接与刘娥说道,她不能走在仁宗皇帝的前面,而这时刘娥无奈只得遵从“命辇后乘舆”。再如乾兴元年(1022年)六月,刘娥“以上卧起晚,令内侍传旨中书,欲独受群臣朝”,此时刘娥意欲将仁宗皇帝抛弃,独自接受群臣的朝拜,可最终因士大夫们的严词拒绝,刘娥这等举动并未如意。

同时,与武则天动辄就能亲自下诏罢免百官不同的是,因“乾兴遗诏”赋予了百官限制她的权力,刘娥不但不能罢免百官,还要时刻受到文武百官的监督,比如刘娥晚年纵容外戚乱政时,“稍进外家,任内宫罗崇勋、江德明等访外事,崇勋等以此势倾中外。兄子从德死,姻戚、门人、厮役拜官者数十人”

,她就相继遭到御史曹修古、杨偕、郭劝、段少连等人的连番弹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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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看,连稍微放纵下外戚,刘娥就受到御史的连番弹劾,由此可知,当时百官对于刘娥的限制是十分强悍的。

综上所述,从这两份遗诏的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出刘娥虽与武则天一样有着听政的权力,但刘娥的权力却是受到了严格的限制的,

其不但要受到时间和条件上的限制,还要受到文武百官强悍的限制。简单的说,真宗赋予刘娥的只是暂行皇权的权力,她只是皇权的代言人,当时一切军政事务还是离不开仁宗的同意的,况且真宗在赋予刘娥皇权代理人身份的同时,还赋予文武百官监督她的权力,因此刘娥是做不到跟武则天一样,去直接越过仁宗去执行任何一项政务的。

如此,试问单单靠一个遗诏,就被如此牵制的刘娥,她岂能成为第二个武则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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