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4)


《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4)

【原文之四】

夫倮蟲三百六十,人為之長。人,物也,萬物之中有知慧者也。其受命於天,稟氣於元,與物無異。鳥有巢棲,獸有窟穴,蟲魚介鱗,各有區處,猶人之有室宅樓臺也。能行之物,死傷病困,小大相害。或人捕取以給口腹,非作巢穿穴有所觸,東西行徙有所犯也。人有死生,物亦有終始,人有起居,物亦有動作。血脈、首足、耳目、鼻口與人不別,惟好惡與人不同,故人不能曉其音,不見其指耳。及其遊於黨類,接於同品,其知去就,與人無異。共天同地,並仰日月,而鬼神之禍獨加於人,不加於物,未曉其故也。天地之性,人為貴,豈天禍為貴者作不為賤者設哉!何其性類同而禍患別也?

《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4)


《論衡》第二十四卷│辨祟篇第七十二(4)

【字詞】

1、倮蟲:(luǒ chóng)身無羽毛鱗甲的動物。古代常用以指人。

【拙解】

世上倮蟲三百六十種,以人為首。人,是物,是萬物之中有知慧者。人受命於天,稟氣於元,與萬物無異。鳥有巢窩可棲,獸有窟穴可居,蟲魚介鱗,各有所居之處,猶如人有屋宅樓臺一樣。能行動之物,受死傷病困,有大小相互侵害。有的被人捕獲作為口腹之食,並非是築巢挖穴而觸犯鬼神,也非東西方向遷徙而觸犯鬼神。人有死生,物亦有終始,人有起居,物亦有活動。動物的血脈、首足、耳目、鼻口與人沒有區別,只是好惡與人不同,故而人不能明白其聲音,不能知曉其意圖。當它們在同類中往來,接觸同類時,可知其去向目的,與人無異。同在一個天地,共同仰視同樣的日月,而鬼神之禍唯獨施加於人,而不施加於動物,不知其緣故。天地之間的生命,人最為尊貴,難道天降之禍是隻為加與尊貴者而不施與貧賤者所設計!為何生命本性類同而禍患卻別呢?

【小議】

萬物生於天地之間,各有生存的本能,而人類經過貌似漫長卻又很快的進化過程,智慧逐漸形成,進而擺脫了曾經與動物類似的茹毛飲血的生存方式,於是便成了“倮蟲”之長。人的思維是非常奇妙的,摸不到,看不見,卻能左右人們的行為。人類通過對自然界的不斷探索和認知,發現了很多自然規律,並憑藉大腦中的智慧,解開了無數天地間自然之迷。於此同時,也有一些很有智慧的人,開始了他們的造神行動。如何造神?參照人之形貎,刻畫天地間鬼神;類推人之思維,揣測虛擬鬼神之意。造出鬼神很唬人,杜撰天意惑人心。鬼神論說、卜筮言規充斥人間,版本眾多,好不熱鬧。若依那些玄學,數千年來,天地間鬼神豈不是太辛苦?它們為何要頻繁施禍於地球上無辜的人?實則,哪來的什麼鬼神,那不過是人們的自欺欺人。明擺著是自己的無知,卻非要弄出些“時日禁忌”說事兒;分明是自己行事有失而內心有愧存虛,也要搬出觸犯鬼神的推託言辭。引申而論:人類,是一個整體名詞,那麼在這個整體中自然也會有各種分類,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道德高尚者有之,品行不端者亦有之;賢能淑良者有之,庸碌粗鄙者亦有之。所以,但凡對人的評價,宜以專論,不宜群說。


王充(公元27年-97年),字仲任,東漢時期思想家,唯物主義者。

《論衡》共三十卷,八十五篇,其中《招致》篇僅存篇目,實存八十四篇,是東漢思想家王充重要的唯物主義著作,展示了一定的唯物主義思想,但也包含了一些重“命”思想。《論衡》的出現,在中華歷史文化發展進程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視的。由於作者身處的時代使其世界觀存在一定的侷限性,但並不影響其著作的歷史重要性。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是研究和對待歷史經典和思想文化的科學態度。中華文化博大精深,諸子百家各有千秋。品讀國學經典,從中汲取有益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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