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拗相公"王安石為何能過變法成功?影響了宋王朝多久?

變法的目的是富國強兵,變法手段卻是黨同伐異。

唯有如此,熙豐變法才能持續十數載,且影響宋朝數十載之久。

1.變法的必要性

早在熙寧變法的二十年前,以宋仁宗、范仲淹為首的君臣便進行一場新政,但不過短短兩年時間就難以為繼。隨著變法派大臣盡皆外放,國家又回到了舊時的軌跡。儘管山河表裡依舊一副鶯歌燕舞、欣欣向榮,但三冗問題一日甚過一日,官僚集團每時每刻都在以一種極限的速度不斷地膨脹,以至於在"嘉佑之治"這般盛世之後,國家財政出現了嚴重的虧空。與國家財政虧空對應的是,底層百姓生活貧困,無立錐之地,豪強富室田連阡陌,奢靡成風。

宋代

趙頊像

少年踐祚的神宗聰睿果斷,與先前的仁宗皇帝大不相同。仁宗皇帝的"新政",或許是出於一時意氣,變法之初屢次責令,或許只是一次小心翼翼的試探,所以僅兩年便徹底放棄。神宗卻很有主見,偏好法家學說,推崇"商鞅"、"韓非"那般人物。同時,他對西北戰事、對燕雲十八州念念不忘,一心雪洗前恥。這樣一個少年君主,他有可能為了一時"意氣"而去推行變法,但他也能承受更多,抵禦隨變法而來的傾覆。

2.變法的人選

二十年前的新政遭遇了巨大阻力,最終失敗。二十年後,若要再進行一場變法,不獨獨是神宗皇帝,更需臣子策力。至少需要一位可以比肩范仲淹的人物,甚至,某些方面要求更高。

宋代

王安石像

王安石,進士出身,早前轉任地方,頗有政績,後來潛心研究經史,聲名俞高。似廟堂宰輔文彥博、曾公亮等人都曾舉薦他,卻遭到他的拒絕,人們愈發讚譽他。趙頊尚在府邸時,他的親信韓維、孫永等人都傾力推薦。自十年前一腔熱忱,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卻杳無音信。這十年,聲望俞高,學識俞厚。等到神宗皇帝繼位時,朝廷上的公卿,潛邸心腹,在野儒士,莫不讚譽他,推薦他。已然大有一幅"安石不出,奈蒼生何"的氣象。

這樣一個人物,進士出身,有著豐富的地方行政經驗,有著數十載的聲望積累,更重要的是,他曾在十年前便已上書言事,銳意變法。王安石,已然成為了神宗推行變法的不二人選,戮力變法,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3.變法的手段

熙寧二年,甫一任事,王安石便被授予參知政事的職位。在這之前,他數次拒絕徵辟。我們無從得知他當時的想法,究竟是不慕名利,還是其他?但不妨推測,這是他對變法的"試探"。

他被授予的"職位",不僅代表著神宗對他的看重,更代表神宗對變法的看重。何況,若不能掌握大權,又談何變法?所以,才有了那番再三辭就的場景。恰因如此,當他被授予參知政事之時,可謂"時機已至",他才能從容赴京,一展平生抱負。

宋代

熙寧三年,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比宰相。僅僅兩年,他便從地方進入中央,位極人臣。但,這僅僅是開始,這只是變法正式開始的序幕,而所謂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與變法相比,已然無足輕重。

變法,需要實務經驗,需要高名厚望,需要掌握大權,更需要堅強的意志,需要驅逐異己。變法一旦開始,不僅新法的內容會遭到曲解、質疑,變法者的個人道德也會首當其衝,遭到攻訐、謾罵。新法甫一頒下,朝野譁然。士大夫紛紛反對,指責王安石"尚法令"、"言財利"、"鄙老成"、"棄公論",又有御史中丞呂誨上疏控述王安石"十大過失"。呂誨隨之去職,王安石又舉薦呂公著,呂公著又因"請罷新法"外放穎州。御史劉琦、孫覺、範純仁、孫昌齡、王子韶、程顥、劉述、張戩、劉摯等都被貶逐。"相繼去"。整個御史臺自上而下,為之一空。不僅僅是御史臺,翰林學士範鎮三次上疏反對青苗法,遭到罷免。歐陽修因為反對新法上疏致仕。富弼因為拒絕執行青苗法被罷相。文彥博因為言市易法與民爭利,貶黜外地……從前的知交好友、同僚前輩,因為變法,已然形同陌路;而曾經名滿朝野、天下讚譽的儒學宗師、國家宰輔,已然誹謗不斷,隨著變法一去不返。

宋代

所幸,無論是神宗皇帝,還是王安石,皆非常人。前朝的八司馬之敗,二十年前的慶曆新政,都已給了他們足夠的經驗和教訓。變法,必然要先將反對者驅逐。反對者環繞朝中,又怎麼能夠暢心變法?御史臺是國家咽喉,更要不惜代價,剷除異己。或許是王安石數十載的名聲所致,或許是被君主與宰輔施行變法的決心感染,呂惠卿、曾布、章惇、蔡確、呂嘉問、沈括、薛向等人盡皆圍繞變法,或參與制定法令,或督促施行。恰似王安石之於神宗,彼輩之於王安石,已是左膀右臂,股肱腹心。廣結同道,黨同伐異,已經成為了防止變法被傾覆的唯一選擇,否則,熙寧變法、元豐變法斷然難以延續。

在諸多舉措中,有一項不得不提。王安石曾與王雱、呂惠卿等同著《三經新義》,恰如其書中所言,意在"立政造事"。熙寧八年頒佈,成為國子監教材,用以科舉取士,統一經義,"一道德"。假使能施行十載,那麼新法至少在某些方面可以稱得上大功告成。哪還有數十載的爭端不斷、殘酷黨爭?然而,《三經新義》恰似這場變法一般,歷經磨難,最終面目全非。

宋代

4.結後語

自熙寧二年,圍繞著變法,開始了激烈的鬥爭,外放、奪職,一時之間成為常例,黨爭自此開始。而等到數十年後,黨爭愈發殘酷,數十名官員一朝流放嶺南,客死者十之九八,黨爭已然成為國家的噩夢。黨同伐異,既是推行變法的必要手段,卻也是使國家傾覆的根源,"善泳者必溺於水",唯有慎始慎終,才不致釀成大錯,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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