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答“疫”」購買了假的小區出入證,會受到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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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答“疫”」購買了假的小區出入證,會受到處罰嗎?

檢察日報正義網推出互聯網疫情防控法律諮詢平臺——法律答“疫”,為群眾提供公益性疫情防控法律諮詢服務,第一時間解決群眾的法律需求,同時也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

「法律答“疫”」購買了假的小區出入證,會受到處罰嗎?

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周國勇:

1.賣假證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在網上售賣的小區出入證,往往證件上都有加蓋偽造的物業公司印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可構成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2.購買假證的,警方將依法給予相應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有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行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經過全國上下的艱苦努力,當前已初步呈現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加快恢復的態勢。但“為山九仞,功虧一簣”,切不可掉以輕心。各地依照當地政府指令實施的出入小區管控,旨在有效防止人員隨意流動,全體公民都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仍處在最吃勁的關鍵時期,每個公民都要繼續配合落實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策略,減少不必要的出行,少聚集,做好個人防護,自覺隔斷病毒傳播鏈條,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吉林通化師範學院教師兼職律師王麗媛:問題收悉,您的問題主要涉及以下二個問題:

一、您的的朋友現已被行政拘留接下來的後果問題。

答:1、因您的朋友使用、偽造、買賣假出入證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認定違法行為。據您的描述,您的朋友現已被行政拘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可以並處罰款。如果情節嚴重,可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 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

(二) 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的;

(三) 偽造、變造、倒賣車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藝演出票、體育比賽入場券或者其他有價票證、憑證的;

(四) 偽造、變造船舶戶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戶牌,或者塗改船舶發動機號碼的。

2、偽造小區出入證情節嚴重的可構成刑事犯罪

在疫情期間對於此類行為,公安機關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使用、偽造、買賣假出入證的涉案人員予以行政拘留。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要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檢查,若違反相關規規定,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您描述的情節來看,並未提供全部事實情節,例如您的朋友使用的次數,是否帶來疫情擴散、嚴重擾亂防疫秩序,有無嚴重侵犯企業的正常聲譽和社會公共秩序、有無其他人員因您朋友的行為增加感染危險或危害公共安全,如不存在這些行為,目前的處理即承擔行政責任,包括行政拘留或並處罰款,如果情形嚴重可構成刑事責任。

二、關於網上出售假證的賣家的責任問題

1、根據您的描述,如果有人在網上偽造並出售假出入證的行為已涉嫌犯罪,如果有偽造物業公司的公司公章的行為,其行為涉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如果偽造其他公文印件,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公章印件,或者身份證件亦構成相應的罪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疫情期間上述行為性質如何認定的問題。

疫情期間,偽造出入證件,造成混亂的,應當認定屬於情節嚴重的情節。

所謂情節嚴重,是指妨礙國家重要機關如領導機關、軍警機關、司法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多次或大量偽造、變造、買賣、盜竊、搶奪、毀滅公文、證件、印章的,因妨礙公文、證件、印章的犯罪行為而嚴重損害國家機關、單位、團體的名譽或者給其造成重大損失等情形。

在此,也要提醒各位朋友,在疫情防控期間,每個人都應該主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切勿因小失大,以身試法。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來源:正義網 文字:周國勇 王麗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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