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築安居住房 引百萬人才

3月7日,海南印發《關於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通知》,

創新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讓符合條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能夠以與自身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價格購買一套住房,享受海南自貿區(港)建設紅利

1.建立城市主體責任制

各市縣對本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負主體責任,要避免將住房作為短期刺激經濟增長的工具和手段,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責任落到實處。

各市縣要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提出年度調控目標和具體政策措施,努力使地價、房價、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區間,確保實現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對各市縣年度調控目標落實情況,每年進行考核。

2.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

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市場化商品住房、市場化租賃住房四類住房,滿足居住需求,推動實現全省人民住有所居。

對困難群眾主要通過公共租賃住房、安居型商品住房進行保障,

符合條件的引進人才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或安居型商品住房

安居型商品住房主要面向無房或人均住房面積未達到平均水平的居民家庭銷售,限定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轉讓條件,採取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建設,具有政策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並在一定年限內實行封閉流轉制度

今年省政府工作報告已將穩妥推進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列為重點工作任務之一。鼓勵存量商品住宅用地或項目轉型發展為安居型商品住房、商業、辦公等經營性房地產或租賃住房。

近期,海南省擬在住房需求較大、住房價格較高、住房問題較突出的市縣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試點建設。

3.本地居民購買多套住房限購

對在海南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

海南省“全域限購”政策自2018年4月22日實施以來,房地產調控成效明顯,基本達到預期目標。

2019年,全省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下降22.1%,商品房銷售面積、銷售金額分別下降42.1%、38.8%,銷售均價保持在1.5萬元/平方米左右,價格基本平穩。

2019年,全省生產總值增長5.8%,剔除房地產業後增長6.3%。經濟結構持續優化,海南服務業比重提高0.9個百分點、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達75%左右,十二個重點產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67.3%。固定資產投資與地區生產總值比例下降12.4個百分點至59.6%。非房地產投資佔比58.4%,提高6.9個百分點。

下一步,海南將繼續堅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堅持全域限購政策不改變,堅持房地產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政策不走樣,保持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保持房地產市場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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