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所有新房必須現房銷售

信息時報訊(記者 羅莎琳)3月7日,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通知》,提出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及實行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購政策和商品住房現房銷售制度等。

《通知》包括髮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對在海南省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自文件印發之日起,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

億翰智庫認為,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助於增加住房供給,滿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其次,限制本地居民購買第三套商品住房,有助於遏制投機炒房,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流入剛需群體。此外新政響應了“房住不炒”的號召,落實了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主體責任,鞏固了現有房地產業調控的成果,有助於保持海南省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發佈的新政提到,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是我國商品房預售制度改革的一次嘗試。海南省作為首個推行現房銷售制度的省份,其良好的經濟環境和成功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經驗,或有利於推行現房銷售制度。如果試驗成功,其他城市後續可能跟進,實施現房銷售,並且預售制度可能向現房銷售制度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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