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 海南 實行現房銷售制度 本地居民限購2套

記者從海南省新聞辦公室7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自3月7日起,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限購政策進一步加碼,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禁止購買2套(不含)以上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

據介紹,為進一步遏制投機炒房行為,迴歸住房民生和居住屬性,同時為防止佔用過多社會公共資源,為自貿港建設提供充分的空間要素保障,參照國內部分城市做法,對在海南省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

此外,為解決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帶來質量投訴、合同糾紛、延期交房、配套設施不落實、違規銷售甚至開發商收錢跑路等一系列問題,自3月7日起,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按照國家《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現房銷售的房屋應通過竣工驗收且供水、供電、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同時,按照相關要求,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各市縣對本地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負主體責任,避免將住房作為短期刺激經濟增長的工具和手段,堅持因地制宜、綜合施策,把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責任落到實處。各市縣要制定“一城一策”工作方案,提出年度調控目標和具體政策措施,科學合理確定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使地價、房價、房租水平保持在合理區間,確保實現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據統計,海南省2018年4月22日實施“全域限購”政策,2019年全省房地產開發投資同比下降22.1%,商品房銷售面積、銷售金額分別下降42.1%、38.8%,銷售均價保持在1.5萬元/平方米左右,價格基本平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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