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對參與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業服務企業給予2個月補助

  海口網2月19日消息(記者李佳佳)1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海南省財政廳聯合發佈關於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參與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在管戶數每戶10元/月的標準給予2個月的補助。

  《通知》強調,為切實保障物業防疫物資供應,將物業服務企業和小區防疫物資納入全省防疫物資統籌分配範圍,通過集中配發、特許優先購買等方式,充分保障物業防疫物資供應。同時將對參與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在管戶數每戶10元/月的標準進行補助,補助時間為2月份和3月份。並要求各市縣及時做好小區數量統計以及具體分配方案,確保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髮放到物業服務企業。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支持和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協助做好小區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對小區車輛、人員進行出入登記、體溫檢測、人員篩查等。同時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小區樓宇和人員實施封閉、隔離管理等措施。此外,各市縣、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項支持政策,供水、供電、供氣相關單位在物業服務企業水、電、氣費繳交方面要嚴格執行緩繳有關政策,幫助企業緩解運行壓力。

  《通知》提出,各市縣按照分區分級的疫情防控要求,創造有利條件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和人員有序復工用工。需採取必要隔離措施的,要根據企業需要最大限度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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