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吃空餉”?老闆們只能乾著急嗎?

大家好!我是廣西商貿中小微企業協會會長鄭平,今天,我給大家分享一篇文章,是我們協會副會長單位鼎峰律師事務所提供的:巜員工"吃空餉"?老闆們只能乾著急嗎?》

員工“吃空餉”?老闆們只能乾著急嗎?

員工"吃空餉”?

老闆們只能乾著急嗎?

由於管理疏漏或者員工本人系企業高層“關係戶”,不少企業會存在員工只領工資而不勞動的情況在。這種“吃空餉”的行為無疑極大的損害了企業的合法利益,然而還沒等企業追究員工的責任,違紀員工倒先反咬一口,提起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乃至經濟賠償金。難道在勞動法中處於弱勢地位的企業只能認命嗎?【法律諮詢請關注鼎峰幫】

現在鼎峰幫給我們企業家們支支招,如何才能保障我們企業的合法用工權益!

完善的內部獎罰體系

企業內部最好要對員工的業績激勵、工作紀律、違紀處罰等達成書面文件,並讓全體員工學習簽字,這樣不僅從內部管理上極大程度地調動員工積極性,約束員工違紀行為,還能在發生勞動爭議仲裁、訴訟時作為相關證據,證明員工應知或明知違反工作紀律的界限,主張其違反紀律系主觀故意。

收集證據

在勞動爭議案件中,證據至關重要。【法律諮詢請關注鼎峰幫】

同時由於法律傾斜保護,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之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爭議中的舉證責任更大。並且倘若用人單位欲與“吃空餉”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還需要證明員工的違紀行為確實存在,否則將面臨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進而承擔一筆不小的經濟賠償金。

因此,在日常經營管理中,用人單位一旦發現員工的違法違紀行為,應在表明時間節點的前提下,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證據的保存和收集,以為後續保護用工權益、追究員工危害企業利益的法律責任提供事實基礎。【法律諮詢請關注鼎峰幫】

考慮反擊

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六條“被申請人可以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被申請人”,倘若“吃空餉”的勞動者“惡人先告狀”,用人單位可以考慮提出反申請,要求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相關的用工損失等,採取主動策略捍衛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律諮詢請關注鼎峰幫】

但由於“吃空餉”的員工可能涉及掌握企業的商業秘密,因此,在採取反擊策略時,用人單位也需要就員工的個體特殊性進行商業風險考量。

綜上,儘管因為現實生活中勞資關係的實力不平衡而導致法律對勞動者傾斜保護,但是這絕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就必須吃啞巴虧,無法捍衛自身的合法用工權益。用人單位們需要堅信,法律永遠站在正義的一方。【法律諮詢請關注鼎峰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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