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響癌症復發“反擊戰”,做好關鍵5步抵抗癌細胞捲土重來

導語:

人們常常談“癌”色變,原因就在於腫瘤具有無限增殖、浸潤、復發、轉移的特性。多數腫瘤患者在經過手術、化療、放療等規範化治療後,腫瘤還會捲土重來,就是我們常說的復發。一旦發生復發,意味著疾病進入中晚期,很難達到臨床治癒,給腫瘤患者帶來了極大的困擾。
打响癌症复发“反击战”,做好关键5步抵抗癌细胞卷土重来

你需要了解什麼是腫瘤的復發

復發是指腫瘤經手術切除或放化療等治療,腫塊消退後重新又在原發部位出現,或癌細胞侵入淋巴血管,遷移到他處生長,形成與原發腫瘤相同病理類型的腫瘤。

惡性腫瘤往往容易侵犯周圍組織,不易徹底清除而復發,但某些良性腫瘤亦可復發,如唾液腺組織的多行性腺瘤就易復發,還可發生惡變。

腫瘤復發分為局部復發、區域復發以及遠處復發三種。

局部復發是指腫瘤在原發癌相同的部位或其附近再次生長。如左肺上葉肺癌經化療腫塊消退後,又在原來部位長出新的結節或塊狀腫瘤。一般來說,局部復發並不會擴散到淋巴結或身體的其他部位。

區域復發是指癌細胞突破了原發癌區域,出現在附近的淋巴結或組織中。如肺癌復發侵及肺門淋巴結。

遠處復發是指腫瘤在遠離原來生長部位的其他組織器官生長,通常是在肺、肝、骨、腦等,這種復發類型也稱為轉移。

腫瘤的復發與進展大不同

復發強調的是腫瘤曾有個消退的過程,間隔一段時間後再重新生長出來。進展則指腫瘤在原有基礎上繼續發展。但有時候很難分辨復發和進展之間的區別。例如,如果癌症在消退三個月後又復發了,那麼癌症真的消退過嗎?這是復發還是進展呢?這時候很可能發生了以下兩種情況:

一、手術沒有將癌細胞完全清除。術後殘留一些微小的癌細胞群體,無法通過肉眼、影像掃描發現。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生長增大到影像掃描可以發現的程度或者導致了一些症狀,才被發現。這種癌症往往具有極強的侵襲性。這種情況我們常常稱為復發,畢竟腫瘤已經通過手術切除了。

二、癌細胞對藥物產生了耐藥性。耐藥性分為原發性耐藥(未接觸藥物時已存在的)和獲得性耐藥(接觸藥物後產生的)兩大類。癌細胞一旦產生耐藥性,那常規藥物將不能殺死它,它就會存活下來成為復發的根源無論是何種耐藥,只要治療過程中腫瘤是完全消失後再生長出來,那麼就可以稱之為復發;反之,腫瘤未曾完全消退過,則為進展。

患者如何判斷是否復發

覓友們肯定有不少疑惑,在康復期間身體出現一些異常是不是就提示腫瘤復發了呢?我怎麼才能確定到底是不是復發?判斷腫瘤是否復發,主要從患者的臨床表現和輔助檢查入手。

1、臨床症狀

當患者再次出現剛確診癌症時的症狀時須警惕復發,當然也包括一些其他的症狀,如不明原因發熱、不明原因體重下降、進行性乏力、出血、疼痛等。

2、患者的體徵

癌細胞常通過淋巴血管系統轉移,當患者發現淋巴結腫大、局部無痛性包塊時應及時就診,最常見於頸下三角區(頸部、下頜、鎖骨窩)、腋窩、腹股溝等部位。

3、腫瘤標誌物檢查

提到癌症的標誌物檢查,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腫瘤標誌物。腫瘤標誌物是一種可溶性糖蛋白,存在於某些癌症患者的血液,尿液或組織中。通常由腫瘤細胞產生,但在某些情況下,也可以由正常細胞產生。腫瘤標誌物升高並不意味著已經患癌。只有持續大幅度的升高,才具有臨床意義。

目前常用的腫瘤標誌物有癌胚抗原(CEA)、甲胎蛋白(AFP)、前列腺特異性抗原(PSA)、鱗狀細胞癌相關抗原(SCC)、糖類抗原125(CA125)、糖類抗原(CA199)、糖類抗原153(CA153)、糖類抗原724(CA724)、細胞角蛋白21-1片段(CYFRA21-1)、神經元特異性烯醇化酶(NSE)等。

當然還有液體活檢,即通過抽血以檢測血液中循環腫瘤細胞、循環腫瘤DNA水平。研究表明,液體活檢可比影像學檢查更早地發現腫瘤復發。

4、 影像學檢查

影像學檢查仍然是癌症療效監測的核心手段,包括超聲、CT、MRI及核醫學診斷等。當影像學檢查發現異常陰影、結節或腫塊時,須特別謹慎,密切隨訪、觀察是否復發。當然,各種檢查方法各有優缺點,合理利用各種檢查,才能更好地顯示腫瘤病變,提高疾病的早期發現與診斷。

然而,以上檢驗檢查均不是診斷癌症的金標準,病理組織活檢才是。一旦懷疑腫瘤復發,應儘可能地進行二次活檢,明確癌症病理類型。

預防腫瘤復發,做好這五點是關鍵

腫瘤治療是一個系統綜合的過程,除需要醫師制定詳細的、完整的、系統的、科學的治療方案外,也需要病人積極地配合。在治療過程中,病人要遵醫囑,按時服藥。病人不能根據自己的主觀判斷隨便增減藥量或停藥,也不能因為藥物的副作用而不吃藥。在治療過程中有任何情況均應及時告知醫師處理。

2、 定期複查

對於隱藏在淋巴血管裡的癌細胞,最好的方法就是定期複查,早發現、早治療。大多數腫瘤復發在兩年內發生,所以一般兩年內每三個月複查一次,兩年到五年內每六個月複查一次,五年以後每年複查一次。

3、合理飲食

癌症病人因為癌細胞的高消耗對蛋白質和熱量的需要比正常人高25%-50%,但同時又因為化療藥物的副作用而影響食慾。所以,均衡的飲食、良好的營養可增強腫瘤病人的抗癌能力,減少感染性併發症,延長生存期。

飲食的主要原則為:注意膳食平衡、食物多樣化、搭配合理、少食多餐、多吃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不宜過多忌口。例如,成年人每天應該吃蔬菜300克~500克,最好深色蔬菜約佔一半,水果200克~400克;限制紅肉(牛肉,豬肉,羊肉)和加工肉類(熱狗,香腸和午餐肉等食物)的攝入;儘量選擇全穀物製成的食物,而不是精製穀物和糖製成的食物。

4、 積極運動

規律的體育運動可以減少患者焦慮和抑鬱,改善情緒,並減少疲勞、噁心、疼痛和腹瀉的症狀,並且可以提高病人的抵抗力。病人每週應進行至少150分鐘中等強度的運動如快走、游泳等,或者75分鐘高強度的運動如跑步、快速蹬車等。如果身體受限,可以做一些日常性較緩和的運動如上下樓梯、散步、太極拳等,儘量避免長時間久坐不動。

5、樂觀的心態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大多數病人在得知自己身患絕症後都會陷入絕望,甚至會拒絕繼續接受治療,這就會大大影響治療效果。因此病人應建立良好的心理狀態,克服恐懼和焦慮,遠離孤獨和抑鬱。建立希望與樂觀,增強信念與拼搏,可以提高療效和改善生活質量。

癌症捲土重來,患者該如何應對?

癌症的治療,一直是醫學界亟待攻克的難題。整體上,癌症復發後的治療比初始治療更加困難。

一方面雖然初始治療時已儘可能地消滅癌細胞,但殘留下來的往往是侵襲性極強的癌細胞,它們對放化療的敏感性低,甚至毫無效果;另一方面是癌細胞在治療過程中發生基因突變,進而產生耐藥性。

此外,腫瘤復發後選擇的治療方案強度會加大,隨之而來的副作用也會加倍。比如,某些化療藥物對心臟具有損傷作用,如果再次接受同樣的化療藥物,必然會加重心臟損傷,甚至可能因為嚴重心血管副作用而危及生命。

那麼,對於復發的腫瘤,我們真的就束手無策了嗎?

復發腫瘤的治療策略是基於多因素決定的,包括病理類型、復發時間、復發部位、既往治療方案、患者身體狀況等等。因此,腫瘤復發後建議再次病理組織活檢明確病理類型,以便更準確地指導臨床治療。

  • 如果腫瘤在

    局部復發,病灶是孤立的,可以考慮再次手術切除,或給予局部放射治療。這樣的治療也適用於遠處復發中單個孤立的病灶;

  • 遠處復發中的骨轉移,可以用放療減輕疼痛,控制病灶;

  • 腦轉移可以用放療控制病灶,緩解症狀;

  • 肝臟局部復發病灶可以用射頻消融術、肝動脈栓塞術等。但因為遠處轉移是經血行轉移而來,應當同時給與全身治療如化療、靶向治療,消滅隱匿在血管裡的癌細胞。

即使出現全身多處復發轉移,也不應放棄治療,應當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配合一定的姑息治療,也可能獲得較長的生存期。相反,一旦患者自身喪失了希望,就等於自殺。

結語:

腫瘤復發是多因素綜合的結果,是人們無法掌控的。腫瘤的治療是一個漫長而艱辛的過程,需要病人有堅強的意志力,做好長期和癌症做鬥爭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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