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非法高利貸猶如“殺人不見血”的刀

趙強

5月21日,畢業於首都醫科大學護理學院,在北京某醫院急診科工作的一位20多歲的青年女子,在其微博上發了一封遺書,迅即引發了全國數萬名網友的高度關注和焦慮。這位女孩的父親借高利貸欠下不少錢,房子也賣了,還連帶著讓女兒名下也揹負了很多債務。無奈之中,全家人選擇了自殺。很多網友出自強烈的同情心都紛紛報了警。據最新消息,這家三口人在海口被警方發現,並送往醫院緊急搶救,目前已經脫離危險。

這是一個令人揪心的消息,雖然目前的結局還不是太悲慘,但是從中傳遞出來的面對高利貸的威脅,讓人放棄了生命的現實故事,引發很多人的憤慨和關注。

高利貸,或叫“大耳窿”“地下錢莊”,這個非法的民間借貸行為,古今中外都屢見不鮮。我們在一些影視劇,特別是香港電影中,常常看到,很多人因為突發的生活窘境,而不得不借了高利貸,結果還不上就遭到放貸人的追殺。

據有關方面介紹,目前高利貸在我國相當多的地方十分嚴重,特別是一些經濟不發達的農村,很多人因為生活無著,不得已借了高利貸,結果多年都還不上。高利貸最突出的特點就是“高利率”,正是高利貸驚人的利息成本,決定了它長期以來的“非生產性”特點,即借高利貸的目的不是為了擴大再生產或投資,而是為了保證生存。

據調查,借高利貸者真正用於再生產的只有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八十九的錢都是用於消費,尤其在農村。曾有人將借高利貸歸納為幾種情形。一是生病、二是婚喪嫁娶、三是子女學費、四是償還舊債、五是天災人禍、六是維持正常的家用。

應當說,一般人對高利貸的危害還是清楚的,但是為什麼高利貸在我國很多地方有如此大的市場呢?有專家指出,高利貸的存在也是市場經濟下利益的必然驅動,很多有頭腦有機會的人先富了起來。但由於這些年銀行利息的不斷下調,證券市場的不景氣,投資機會的匱乏,因此轉而採用傳統的高利貸借貸方式,高息放貸,以獲得更多的利益。

一些人面對突發的生活狀況,比如突然破產,突然生大病等,苦於借錢無門,有時也怕人笑話,因此選擇了找高利貸解燃眉之急。高利貸看似是救急,實際上是在人們面臨危難之時,向需要被救助者身上的傷口撒鹽,看似是救人,實際上是在敲竹槓,是乘人之危,謀取不當之財。

高利貸的存在,顯然是在秘密渠道中進行,也不敢堂而皇之。但是它的存在實際上破壞了社會的穩定和團結,破壞了社會正常的金融秩序,帶來很多極端的社會危害。像上述一家三口因為高利貸還不上而自殺的悲劇,這些年來屢見不鮮,很多當事人因為自己沒有在網上聲張,所以很多悲劇,我們也無從知曉,只是在一些新聞或者傳說中聽到。然而從新聞中披露的大量的因為還貸不上而引發的生命悲劇卻是時常見到。

我國法律規定,借錢行為本身是合法的,但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雙方簽訂的協議關於利息的約定是無效的,但有些放高利貸的催討行為可能會構成犯罪,如非法拘禁、綁架、恐嚇、毆打等。

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中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借貸關係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為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係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為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合同法也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然而很多當事人借了高利貸還不上,或者還的利息離譜,並沒有想到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利益,而選擇了輕生之路。

面對高利貸的多發,立法機構和政府相關機構應當高度重視,並在法律法規方面繼續給予完善,讓高利貸者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同時在社會救濟方面加大救濟力度。

(作者為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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