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發佈】烏蘭浩特市發現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2020年1月26日,我盟發現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1月26日11:50上報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自治區於1月27日向社會發布。

  患者,王某某,男,55歲,烏蘭浩特市居民,企業員工。患者於2020年1月6日從烏蘭浩特機場飛往海口,中途經停武漢機場;1月16日從海口飛往呼和浩特,轉機返回烏蘭浩特市,中途經停阿爾山。1月25日到興安盟第三人民醫院就診,經興安盟疾控中心檢測,結果為陽性,上報自治區有關部門認定後,確定該患者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患者正在進行隔離治療,目前一般狀態尚可。現已對與患者密切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對患者住所進行消毒處理。

溫馨提示:

  一、疫情可防可控,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時,要第一時間戴好口罩,到就近定點醫療機構的發熱門診規範就診。

  二、儘量減少外出,不去人群密集的地方,不舉辦和參加各類聚會;乘坐交通工具、在人員密集場所請自覺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飛沫傳播;堅決不去已有疫情的地區旅遊和居住。

  三、養成良好飲食習慣。處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開,做飯時徹底煮熟肉類和蛋類。

  四、加強鍛鍊,規律作息。注意個人和家庭衛生,少聚餐、勤洗手,室內經常通風換氣,日常用品定期消毒。

  五、不進行活禽和野生動物交易。杜絕捕獵、販賣、購買、加工、食用野生動物,避免在未加防護的情況下接觸野生或養殖動物。

興安盟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1月27日


【發佈】烏蘭浩特市發現首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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