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廣闢犯罪線索來源,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積極性,及時抓捕各類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提升打擊效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對提供和舉報破案線索的群眾給予獎勵,制定本辦法。
一、凡提供相關線索並經公安機關核查,查獲黑社會性質組織或惡勢力團伙、破獲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或抓獲黑惡勢力團伙成員,給予獎勵。
二、人民群眾向公安機關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和方式進行:
(一)撥打公安機關110報警電話或撥打向社會公開的舉報電話(0349-8020110、110)進行舉報;
(二)通過右玉公安便民服務“在線”平臺進行舉報;
(三)來信舉報(寄信地址:右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掃黑辦”收,037200);
(四)到縣公安局“掃黑辦”(右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當面舉報。
(五)通過“右玉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文章留言或消息對話進行舉報。
三、人民群眾向公安機關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可以公開或秘密進行,並可採取實名或匿名方式舉報。實名舉報的應提供舉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繫方式等情況。匿名舉報的,舉報人在舉報時可使用6位阿拉伯數字組成的密碼作為本人代碼,公安機關保證密碼的安全,並將密碼作為匿名領取獎金的依據。
嚴禁借舉報名義對他人進行誣告陷害,否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 公安機關在辦理舉報線索過程中遵循以下原則:
(一)嚴格保密原則。對舉報人的身份、住址、舉報內容等情況嚴格保密;在線索傳遞過程中,只通報舉報內容,不洩露舉報人的有關情況;在獎金髮放過程中不洩露舉報人的領獎情況。
(二) 查證、反饋與獎勵原則。對舉報的每一條線索,將認真查證並及時向舉報人反饋查證結果。凡舉報有價值線索的按照獎勵標準兌付獎金。
(三)保障舉報人安全原則。未經舉報人同意,不得在核查、獎勵、宣傳等過程中向任何人、任何單位透露舉報人相關信息。
五、 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根據人民群眾提供黑惡勢力犯罪線索發揮的作用不同,分別給予獎勵。
(一)查獲黑社會性質組織起直接作用的,獎勵人民幣100000元,查獲惡勢力犯罪集團起直接作用的,獎勵人民幣70000元;查獲惡勢力犯罪團伙起直接作用的,獎勵人民幣50000元.
(二)公安機關根據提供線索抓獲黑惡勢力團伙成員,或抓獲黑惡勢力犯罪團伙以外重大逃犯的,或抓獲團伙頭目或骨幹成員獎勵人民幣10000-20000元。抓獲一般團伙成員獎勵人民幣5000-10000元,抓獲其他重大逃犯的獎勵人民幣5000元。
六、根據人民群眾提供線索查獲黑惡勢力團伙被認定有效後,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30日內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匿名舉報或無法通知的,應在當地相關媒體上進行公佈告知。
七、本辦法由右玉縣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本辦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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