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3 「以案釋法」查出患艾滋,能被公司以此為由辭退嗎?

入職前要進行體檢,檢測出艾滋病,公司能否以此為由辭退勞動者?下面將通過一個案例為大家解惑。

1查出艾滋被辭退起訴公司,勞動者怎麼維權

謝某入職一個多月後,人事部電話通知實習期即將轉正,但體檢結果出來後,HIV抗體檢測成陽性。之後公司通知入職體檢不合格,回家休息養病。此後謝某多次向公司申請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回到公司上班,但公司只讓他在家休養治病未談其他,不同意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要求完成工作任務後用網絡傳輸的方式傳給同事。

謝某在律師的幫助下,向勞動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中的其中一倍工資,並與他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仲裁委員會審理後並作出裁決:用人單位由於未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謝鵬雙倍工資;公司以體檢不合格為由與謝鵬解除了勞動關係,故不屬於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謝某不滿意勞動仲裁裁決結果,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要求獲得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外,並要求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來法院開庭審理該案件,根據雙方意願達成調解結案。調解協議內容:雙方現場簽署了一份為期兩年的勞動合同,公司並且支付原告謝某6.3萬元人民幣作為補發此前的工資(二倍計算)。加上此前勞動仲裁委裁決被告支付謝某的6758.74元,調解協議總價值逾17萬元。

2入職體檢是否可以包含艾滋病檢測

國家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認為,目前艾滋病不屬於需要隔離治療的傳染病,我國艾滋病免費抗病毒治療堅持自願原則,所有感染者和病人開始治療前均需簽署知情同意書,不強制實施。

《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國家實行艾滋病自願諮詢和自願檢測制度。無論是企事業單位還是國家機關,在招錄人員時都不得強制進行艾滋病檢查,除非經過入職人員自願同意。

3勞動者被查出艾滋病,用人單位如何處理

用人單位不能辭退檢測出艾滋病的勞動者,要尊重和依法保護其平等就業的合法權利。《艾滋病防治條例》第三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婚姻、就業、就醫、入學等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來源 | 澎湃新聞、法律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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