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財務造假、資金佔用,藏格控股領罰單,“青海首富”肖永明被市場禁入

記者 | 陳慧東

12月2日晚間,藏格控股(000408.SZ)披露公告稱,因虛増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等問題,公司於12月1日收到青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青海證監局決定對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公司實控人肖永明被採取5年市場禁入措施,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

據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藏格控股存在的違法事項包括虛増營業收入和營業利潤,該公司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別虛增利潤總額1.28億元和4.77億元(含相關的其他收益),導致該公司2017、2018年度財報存在虛假記載。

藏格控股存在的違法事項還包括虛增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該公司通過開展虛假貿易業務的方式,在2017年和2018年分別虛增預付賬款2.41億元和2.81億元,佔公司披露總資產的3.11%和2.99%。

另外,藏格控股控股股東西藏藏格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利用虛假貿易業務預付賬款、鉀肥銷售業務應收賬款非經營性佔用藏格控股資金共計22.14億元,對此,藏格控股未按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也未在《2018年半年度報告》《2018年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

青海證監局下發的《市場禁入決定書》不僅對藏格控股實控人肖永明進行了處罰,還對藏格控股董事吳衛東、財務總監劉威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的罰款;對曹邦俊、肖瑤、王聚寶、鄭鉅夫、王衛國、姚煥然、亓昭英、邵靜、侯選明、李光俊、蔣秀恆、方麗、張生順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萬元的罰款。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1月,格爾木藏格鉀肥股份有限公司89.39億元成功借殼金谷源,成為鉀肥第二股,其實控人肖永明藉此一躍成為青海省首富。但好景不長,上市後的藏格控股財務造假、信披違規、控股股東佔用資金等問題纏身。2019年9月3日,肖永明因涉嫌違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被迫卸任藏格控股法定代表人。

10月23日晚間,藏格控股曾發佈控股股東資金佔用等事項的自查結果。公告顯示,藏格控股控股股東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約22.14億元(本金),期間已歸還5032.57萬元(本金),截至以資抵債完成前佔用餘額約為21.64億元(本金),本息合計22.62億元。

梳理藏格控股借殼後近四年的業績報告可以發現,2016年至2019年三季度,藏格控股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合計30.91億元,但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公司賬面上貨幣資金僅剩0.40億元,對比該公司2016年完成重組時年報中貨幣資金餘額17.33億元,藏格控股“消失”的淨利潤或與其控股股東資金佔用事項有關。

針對上述財務造假進行會計調整後,藏格控股2018年的歸母淨利潤為8.5億元,扣非歸母淨利潤為8.2億元,未完成其重組時的業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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