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0日起,濟南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買房落戶取消了以前90㎡落戶的面積限制,而是增加了社保年限要求,在濟南買房落戶只需要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公寓)並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併申請落戶:
辦理條件
1、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公寓)並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人員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區域落戶。
2、每套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質公寓),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業落戶政策。
3、夫妻一方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另一方擁有房產,申請遷入本區域,應當辦理整戶遷移。房屋產權屬共同所有,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戶口居民的,允許其中1人按相關居住就業落戶條件辦理在濟落戶,其他共有人需出具同意其落戶證明;所有人中有濟南市區常住戶口居民的,其他所有人不得通過本套房屋辦理居住就業落戶。
申報範圍:
適用於市外(含濟陽縣、平陰縣、商河縣)遷入濟南市區人員
辦理材料
符合上述居住就業落戶條件的人員,可憑下列手續辦理落戶:
(一)申請人申請;
(二)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配偶、子女隨遷的需同時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戶口簿未記載父母子女關係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三)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
(四)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
辦理流程
申請人落戶地派出所申請——分局審批
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地點:要落戶的派出所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時間(節假日、雙休日期間市區及縣(市)城區派出所戶籍業務正常受理,其他農村派出所可預約受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期限: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戶口準遷證(僅限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每張5元、居民戶口簿(僅限丟失、損壞補辦)每本10元
所屬公安分局戶政科諮詢電話:
歷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蔭分局:85085054
天橋分局:85085678
歷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鮑山分局:85083431
長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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