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1 濟南買房落戶政策

2017年8月10日起,濟南戶籍制度改革全面實施,買房落戶取消了以前90㎡落戶的面積限制,而是增加了社保年限要求,在濟南買房落戶只需要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公寓)並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一併申請落戶:

辦理條件

1、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滿1年,擁有合法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公寓)並取得房產證或不動產證的人員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區域落戶。

2、每套住宅用途房產(含居住性質公寓),自落戶之日起兩年內只能享受一次居住就業落戶政策。

3、夫妻一方參加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另一方擁有房產,申請遷入本區域,應當辦理整戶遷移。房屋產權屬共同所有,所有人均系外地常住戶口居民的,允許其中1人按相關居住就業落戶條件辦理在濟落戶,其他共有人需出具同意其落戶證明;所有人中有濟南市區常住戶口居民的,其他所有人不得通過本套房屋辦理居住就業落戶。

申報範圍:

適用於市外(含濟陽縣、平陰縣、商河縣)遷入濟南市區人員

辦理材料

符合上述居住就業落戶條件的人員,可憑下列手續辦理落戶:

(一)申請人申請;

(二)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配偶、子女隨遷的需同時提交以上材料,其中戶口簿未記載父母子女關係的,需提交《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屬關係證明);

(三)人社部門出具的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證明;

(四)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證。

辦理流程

申請人落戶地派出所申請——分局審批

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地點:要落戶的派出所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工作日時間(節假日、雙休日期間市區及縣(市)城區派出所戶籍業務正常受理,其他農村派出所可預約受理)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期限:

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

收費標準:戶口準遷證(僅限丟失、損壞補辦和過期失效重辦)每張5元、居民戶口簿(僅限丟失、損壞補辦)每本10元

所屬公安分局戶政科諮詢電話:

歷下分局:85084060

市中分局:85084616

槐蔭分局:85085054

天橋分局:85085678

歷城分局:85086062

高新分局:85083790

南山分局:85086486

鮑山分局:85083431

長清分局:85086582

章丘分局:8508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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