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淄博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部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信息共享查詢的公告》,為深化“一次辦好”改革,進一步方便職工群眾辦理業務,
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現了與本市部分商業銀行淄博市內住房貸款信息共享。現就
使用信息共享簡化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
提取材料、優化業務流程
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對於在本市農業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齊商銀行、青島銀行辦理的淄博市內商業性住房貸款,職工在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業務時,不再提供商業住房借款合同和貸款銀行蓋章的還款對賬單或者借款人銀行卡(存摺)還款明細,職工辦理本業務前需先與商業貸款銀行確認商業住房貸款賬號。
特別提醒:按照齊商銀行業務規定,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齊商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信息,需職工通過齊商銀行微信公眾號授權後方可查詢,職工一次授權即可。
對於以上6家商業銀行的淄博市外商業性住房貸款以及其他未與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實現信息共享的商業性住房貸款,職工辦理償還商業性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按照原規定辦理。
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辦理住房公積金業務需要提供的材料,請撥打12329服務熱線進行諮詢、登錄淄博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或者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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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淄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齊魯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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