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對於有些人買保險上當,你怎麼看?

大漠長風


在你對一個東西完全不瞭解,只是單純的聽別人介紹併為此買單,不管是買了什麼保險,最終都會後悔的。


說買保險上當的人一般都是買錯了保險,也就是說“銷售口中的”和“實際購買”的保險條款不一致,到了真的出險需要理賠的時候才發現,要麼不能賠,或者賠的內容和金額,與自己設想的不一致。這時就會覺得自己上當受騙了。


作為一個時尚博主,本人不是保險行業從業者,但是因為之前有過朋友介紹的經歷,買過一份並不適合自己的重疾險,今年在學習了很多保險知識之後,選擇了退險,重新購買了適合自己,並且配置了意外險、重疾險、壽險、醫療險這四種險種。


在這裡想和大家科普一下:

1、保險不是騙人的。

保險公司不會倒閉,破產也會有其他的保險公司收購來處理合同事宜。並且能夠拿到保險營業執照的公司都不缺錢,所以法律風險問題完全不用擔心。

2、不要聽保險銷售怎麼說,自己看保險合同。

責任條款裡面的每一條都要逐字逐句的認真看。因為保險的種類很多,每一款產品的內容都不一樣,需要自己的瞭解。並不是說買了一款保險就萬事大吉了,不存在的。就拿我自己購買的保險舉例,重疾險是保疾病的,不同的產品保的病的種類不一樣,保監會規定的疾病是每家保險公司每款重疾險產品都會包含的。然後是否有輕症豁免功能,輕症豁免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得了輕症賠付,那麼之後保險的錢都不需要你交了,但是合同依舊有效,如果以後再患重疾,也可以賠付。


意外險是保意外的,要看清楚具體條款,是保意外身故還是全殘,賠付多少錢。包括哪些意外,哪些交通工具,是自駕還是坐車等等,這些都要看仔細了。比如有的宣傳語是“百萬意外險”其實只是身故才賠付百萬,傷殘可能就幾萬。


壽險就是保生死。身故就賠付。


醫療險是管醫療,很多人覺得自己買了重疾,不需要醫療險。但是問題是重疾險只保規定的重疾,人這一生患重疾的概率和患普通疾病的概率哪個高呢?醫療險是給付型,意思是你要先墊付醫療費,花了多少報銷多了,一般會有1w左右的免賠額,要超過1w才能報銷。也是具體看產品的合同條款。


3、保險公司那麼多,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

作為一個普通人,首先一定要有的是意外險和重疾險。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意外和疾病就會來臨,買保險是一項消費,本身和你自己的經濟能力掛鉤,就像買房買車一樣,每個人的需求預算都不一樣。為什麼我們買房買車都會精心比較,買保險的時候就不願意花功夫研究呢?希望大家在瞭解了保險知識的前提下,再去購買保險,不要盲目的聽別人說。(因為這個行業素質參差不齊,很多銷售給你推薦那份保險純粹是提成高,不一定適合你)一份保險合同生效之後,退險是非常划不來的。比如我自己退的那份,第一年的四千多塊錢就不會退給我了。還有就是保險也不是一步到位的,現在年輕,手頭沒什麼錢,先把最緊急的買了,其他的以後慢慢攢錢了,再考慮。另外,單身人士先買自己的保險再考慮父母,已婚人士先買自己的保險再考慮孩子。


暫時就想到這麼多,後期大家有什麼問題想交流的,再補充。


穿搭寶典


我說一下我姨的事吧。

當時我還是高中的時候,有一天我爸突然跟我說,你知道你姨進傳銷了嗎?我當時很好奇,我說這麼大一個人了,而且那麼精明的人怎麼可能進傳銷呢?後來我又問,我說你怎麼知道的,我爸說我姨當時就一直拉著親戚,讓他們買自己的東西,而且說什麼經常開會,開會還不是在一個地方,都是隨便找個地方開會。還天天喊口號,天天上課啥的。說一個月啥都不幹就入賬幾十萬都正常的很,這不是傳銷是什麼?我當時一聽,還真感覺是傳銷,因為這簡直是跟傳銷一模一樣的。後來過了一個月以後,我才知道我姨進的不是傳銷窩點,而是保險公司。

然後我問我姨,我說你自己賣的是什麼保險?我姨說她賣的是健康險(後來瞭解就是重疾險),然後我問她這保險有啥好處?我姨支支吾吾的說不出來,就說什麼這保險好,啥都保,生個病,吃個藥啥的都能去報銷,而且報的還多,一報都幾十萬的那種。我就說哪有這好事,我姨說保險公司培訓的時候就是這麼跟她說的,說這個保險保一輩子,只要是生病了,就拿去報就行了,保險公司就給錢,而且說是你這一輩子如果沒進一次醫院,到死了還能拿好幾十萬。她當時對我說了很多這種好話,讓我去買,說便宜,一年才3000塊錢,反正我當時是不信的,因為我一直在記住我爸的那句話:天上永遠沒有掉餡餅的事,如果掉了,餡餅越大,陷阱越大。然後就沒有買,最後就不了了之了。

後來一個偶然的機遇,我就進了保險行業,當然並不是代理人,而是經紀人,之後對於保險也都有了瞭解,特別是對某個保險的有點缺點之類的都再清楚不過了。

現在我轉頭想想當時我姨在賣保險的時候,我或許知道為什麼別人都說保險是騙人的了。她是一個正宗的農民,自己一點字都不認識的那種,一天學都沒上過,結婚後就一直做家庭主婦。突然有一天心血來潮去說自己要去做一件事,結果就入了保險的坑。我不知道她當時是怎麼培訓的,但從她的話中我應該能猜到,保險公司給他們這樣的人培訓的時候,絕對說的都是好話,絕對都說自己家的保險多好多好,別人家的一點都不好。自己家的保險啥都保,只要你賣了一份保險,這輩子就不用擔心出啥事了,出事保險公司就賠錢。就他們這種從來沒上過學,一點字都不識的,你認為他們會去看保險條約嗎?白紙黑字都寫在合約上,結果他們一個賣保險的人自己不知道,然後還想把保險賣出去。怎麼賣?只有騙,騙親人,騙朋友,騙一個是一個。反正自己當時拿到錢了,管他後面說什麼的。試想一下,那麼多保險人員如果都是這種類型的人,都持有這樣一個觀念,結果我們說保險是騙人的,這句話話難道是瞎說的?

現在兩會也開了,博鰲論壇也開了,銀保監會成立了,今後對於保險這個金融機構監管絕對會越來越嚴。所以關於保險的黑歷史,過去了也就過去了,今後的保險行業一定是個繁榮的行業,保險也會一點一點的變成人們必不可少的東西。


花淺漓


舉三個例子,來說一下保險多麼扯淡,但是有時不上保險更加後悔!

一、車輛商業三者險。

各位買車的人肯定都會上車險,當然有那麼一小撮人只會上個交強險,如果真的出了事故,就一副“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嘴臉,受害者也沒什麼辦法。

然而,上過商業三者險的各位可以拿出你的車險合同來看看“主次責任”的相關條款,我保證肯定有大部分人沒弄懂商業三者險合同上的“主次責任”——大意是“如果被保險車輛被認定為主要責任,保險公司的合同明確說明了主要責任,他們只擔負70%的賠償”,但是法律規定的主次責任可不只是三七分,還有二八和一九哦!矛盾出現了,如果司法機關認定主次責任比例為二八,那麼保險公司只按三七賠付,那麼有一分責任仍然是需要被保險車輛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賠付的哦!

你會說我都上了保險,還要自己擔負一分責任,那我不上了,對不起,如果你不上了,司法機關認定主要責任為七的話,你可是擔負七分責任呢?

當然,各個保險公司的合同不一樣,所以各位在為自己的愛車上商業三者險的時候,一定要就主次責任這裡問一下保險公司,有沒有比例劃定,超出比例怎麼賠付!

二、重疾險

無論哪個公司的重疾險,你可以去觀察一下,就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大凡能治療的疾病都被排除在重疾之外,而且有部分疾病會將因某種原因引起的也進行排除,所以如果你真的得了符合保險合同的重疾,基本上沒個把月就死了”。


當然,如果你沒有上這個保險,等到生病的時候,可能會真切地體會道人情冷暖,也未可知呢?

三、人壽險

現在保險公司的習慣做法是人壽險和重疾險綁定,說什麼沒病養老,有病治病,上一條我已經說了真得了符合保險合同條件的那些重疾,基本上治不治都是等死了。至於養老,建議各位上過這種保險的人可以打客服電話諮詢一下,你們會發現無論是你上了兩年,三年,還是五年,現住賬戶裡可不是你上的那大幾萬,而只是幾千塊錢而已哦。

舉個例子,某保險公司的重疾加壽險,保終身上二十年,一年八千多保費,上了三年,你已經交了兩萬四,突然你想退保,你打電話過去問客服,客服會告訴你只能退給你五千左右,因為保險合同寫了只能按現金值退保,你想算了,不就二十年嗎?繼續交吧!但是負責任的告訴你,假設你三十歲入的保險,交了二十年,你打算要把本錢拿回來,你至少需要活到七十歲,中間你退保都拿不到這二十年自己交的錢。


但是,如果家裡老人沒有退休金,也沒有人照顧,你怕自己突然死亡,老人小孩可憐,所以為了老人小孩,給自己上個人壽險和意外險,還是有必要的!


我是喜愛孩子的幸福媽媽,樂意分享和幸福相關的秘密,歡迎關注、點贊、留言及轉發,謝謝各位!


秘語相傳


我是一個財富風險管理師。看了那麼多人的回答,為什麼很多人認為買保險是上當了?答案是觀念問題。有些人把保險當成是萬能的,認為有一份保險在手中,大小事都無憂了。其實不然,買保險得看你的需求,你買的意外保障,疾病住院不能理賠;重疾保障一般的小病和意外不能理賠,得條款上相對應的病種才能得到理賠;理財帳戶一般多指年金險,不能對應疾病和意外的理賠,年金保險分紅基本不確實,但是保險公司承諾的該領出來的年金應該是可以兌現的,但終其目的並不是讓大家看短期效益,主要是解決養老問題和孩子教育問題。

一、保險首先是合同,任何一款險種,無論是紙質保單還是電子保單,一經簽字生效,過了猶豫期就得履行合同義務。一旦退保就相當於違約,會給客戶帶來一定的損失。所以這是很多客戶不理解的地方之一。

二、保險具有專款專用的性質。一是要買對人,二是要買對險種。小孩買的不能大人用,理財不能當疾病用。最好是產品進行組合,重疾+意外+大病醫療。並且家中主要掙錢的人保障必須有。有些低保費高保障的險種還是可以值得一買。理財帳戶則根據個人家庭收入而定。

三、保險不是消費,是存錢。它是用現有的錢來轉換未來不確定的風險急需的錢。買了保險不一定會發生風險,不買也不一定風險不會發生,只是概率問題。但一旦風險發生,就有兩個問題出現,一是急需大筆支出,二是收入銳減。如果一生平安,那錢最後還是你和你子孫的。

四、保險是理財工具,也是相當於財富規劃。保險是強制儲蓄,因為履行合同義務,按期交付一定的保費。想想沒有買保險,很多人的錢也浪費了。

五、保險的意義主要是守住你的財和保住掙錢的人。保險不能讓你致富,也不能阻止風險發生,但能在危機發生時把風險降到最低,不致於讓你和家人的生活受到改變。

六、保險是彰顯你的身價。你買了多少保額的保險,你身價就有多高。身價和現有財富(資產)無關,和你的規劃有關。

以上純屬我個人觀點,喜歡就點個贊,不喜勿噴。有規劃的人生是藍圖,沒規劃的人生象拼圖。有意見可以私信我。


心無缺1


隨著中國保險業幾十年的發展,實際上保險已經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認可和認同,而除了國家、單位繳納的保險之外,很多人也逐步在給家庭和自己購買保險。但不可否認,我們的保險業發展過程中,有很多的不規範,由於種種原因,很多投資者以及投保者未能得到應有的保險權利,也因此對保險產生了一些負面的情緒。

保險本身來講,是很科學的產品

通過精算師的科學計算,投保人都可以以合理的價格進行投保,而基本上也是以相對低的價格投保於未來。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擁有力所能及範圍內的若干保險,對於自己和家庭都是一種保障;

但是,保險業有很多不規範的行為,導致很多人感到“上當受騙”

這種不規範的行為主要體現在營銷過程中、對客戶的講解過程中、以及具體的理賠過程中,而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對於投資者以及投保者來說,都會感到極大的不舒服,造成“上當受騙”的印象;

此外,造成“上當受騙”的原因也有投資者以及投保者個人的因素

因為很多人基本上不看保險條款,或者有些人看不懂,但同時營銷人員(或者線上購買的無營銷人員)解釋也不清晰,造成很多條款內容跟投資者或者投保者認識的不一致,這就導致在退保和理賠過程中出現很多問題,往往達不到投資者的預期而造成不好的結果。

所以,說投資者或者投保者購買保險“上當”,確實客觀存在,而且有很多的例子,但這並非是單一的原因造成的。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主要是對於產品的解釋(主要是營銷過程中),尤其是要規範營銷人員的專業度,要對客戶真正負起責任來;而對於客戶來說,應該充分了解保險內容以及相關風險;此外,對於監管者來說,也應該起到具體的監管作用,不斷規範行業行為的同時,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郭一鳴


對於中國的保險,我有資格評判,為什麼?因為我參與過保險行業培訓,有保險代理資格證。但是我對買保險還是謹小慎微!

我經常給身邊的人說,保險是個好東西,而賣保險的沒幾個好東西!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據我對保險知識的瞭解,保險產品不管是壽險還是財險,對於生活中的我們來說總有一款適合我們,且是非常有必要購買的一款。可以化解很多萬一之時保底救濟,財產保全、風險同擔。但是這必須是要保險代理人員能設身處地為你著想,給你推介最適合你的保險產品!可是生活中恰恰就是缺少這樣的良心“賣家”,幾乎所有的保險推銷員,在給你推銷保險時,首先想到的都是,他的利益如何最大化——保險產品千萬種,利益提成不盡相同。返利最高的多半是那種投資理財型保險產品,類似於銀行貸款式的,對於利益保障非常有限,也是保險公司賺錢的主要項目產品!

而那種對於投保者保險利益最大的產品,因為賠付風險高,保險公司的利潤相對較低,給予保險推銷員的提成也就很低,所以這種產品他們一般不太情願給你推介!

要推銷那些利潤高的保險產品,最好的方式就是儘可能誇大好處,絕少提醒投保者的風險和賠付條件。因為保險產品條款複雜,程序也較多,投保者往往不太會仔細研讀各種詳細條款,就被保險推銷員忽悠了。這種信息不對稱前提下達成的保險合同,往往就成了事後扯皮的根源。因為保險推銷員的不固定性,投保後理賠事件發生的時間較晚,一旦需要保險理賠時,當時給你推銷的保險代理大多已經不在這個單位或者崗位上了,而保險公司只能冷冰冰的告訴你,保險合同就是這樣的,不能賠!此時你就認為保險原來都是“騙人”的!

因此,我告訴你,要買保險必須自己仔細研讀保險產品,不要輕信推銷員的忽悠是關鍵!


大庸妹兒


我是自己經歷的,買保險確實上當了。上當的原因是不懂保險的潛規則。因為做保險這個行業,它的業務主要是依靠業務員到基層、社區走家串戶的去跑,業務員的工資和業績掛鉤,多勞多得。但是黑心的保險公司在考核員工的業績時,並不是統一按員工的總業績給員工核實工資,而是從中又派生出了一個績效工資。這個績效工資是依據保單的質量計算的。也就是說,業務員所添的保單,賠付率高的保項,業務員得到的提成就低,反之,賠付率低的保項,業務員的提成就高。實際當中,業務員給你推薦一款保險產品時,總是費盡了口舌的給你講解該保險產品在多大範圍內對你的生命健康或者財產給予保護賠付,讓你聽的心花怒放。當你一但動心簽了這份保單,也是在業務員的誘導下最後所做的,也不過就是付款、在甲、乙方欄目裡簽名而已。這時,你手裡拿到的保單,是俱有和機動車的全保一樣的受陪效力的。可實事真的如此嗎?不是,如果保險公司這麼作事,也沒那麼多人說保險公司是騙子了。那保險公司是怎麼做的呢?原來,狡猾的業務員在給你講解保單時就做好了手腳,他(她)一邊給你講,一邊看似有意無意的用筆給你指指畫畫,給你講完了,她也完成了自己想要達到目底的那分保單的偷樑換柱。比如,我是一個實實在在的農民,很少參與航空、航海、蹬山、出國旅遊等活動,但保險業務員在給你講解保單時,在你不留意間,就在這些項目前面打上了(√),而你在農業生產中容易產生危害的部分,卻是空空如也,當你在生產生活中一但遭遇不則,這時需要保險給予你賠付時,保險公司會滿心熱枕的接待你。但是,答案會讓你感到自己是被搶劫了一樣。因為,業務員會告訴你,你的這次遭遇並不在保單的理賠範圍之內,並且還振振有條的讓你看自己手裡的保單,哪些屬於理賠範圍,哪些不在理賠範圍閃。呵呵,這時你才明白自己上擋了,自己手裡的保單和費紙沒什麼區別,因為許多人一生也沒有乘過飛機,去過遠洋。這樣的保單就是保險公司的最愛,屬於黃金保單,只進不出,所以,這類保單給予業務員的提成也就最高。長此以住,難怪呼人們都說投保就是上當!,並沒說錯,是有理由的。但究其根本來說,還是過去大眾對保險的陌生,再加上國家對保險行業的偏愛以及保險公司喪盡天良的追逐利益而眠滅人性的欺詐性操做造成了這個行業的臭名昭署!現在呢,告訴大家的一個蘋實,保險公司的經營模式和傳銷一個樣了,你看看浦天蓋地的保險公司招工廣告就知道,那其實就是在變相的發展下線呢! 說的太多了。


手機用戶76889202655


首席投資官陶子認為,保險是分攤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是財務規劃的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但並不是買了保險就萬事無憂了,保險合同對於投保人、保險責任範圍和保險期限是有規定的,如果對合同沒有研究,搞不明白這些東西,出現意外卻不在保險範圍中,就比較麻煩了。

保險本身是好的,不是騙局,所謂上當,是一些道德和專業水平有問題的保險從業人員導致的。一些保險推銷員為了拿提成,罔顧客戶利益,推銷時吹得天花亂墜,能忽悠一個是一個,客戶由於文化水平限制,或者懶得研究保險合同,往往就被糊弄住,稀裡糊塗買了個自己並不需要的保險,退起來也比較麻煩,覺得“上當”很正常。

前幾年還有一種情況,銀行從業人員賣保險,有意或者無意讓客戶誤以為是銀行的理財產品,籤合同之後才發現是保險,退起來很麻煩,也會有上當之感。現在銀行也在整治這些,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

我一直建議將家庭收入10%左右用於保險,畢竟誰都不敢保證自己一生順遂,萬一生病或者意外,保險在經濟方面可以提供一些保障。但要注意的是,無論業務員怎麼說,一定要自己研讀合同,瞭解保險到底保障哪些範圍,避免投了保險卻無法得到保障這種事情的發生。


首席投資官


存在即合理,多數上當的我相信一定是選擇的渠道不正規,或者本身對保險這一塊基礎常識欠缺所以會出現“上當”。當然親身經歷的人很多,所以這種話才被傳出來。

1. 保險行業有很多“潛規則”

如果本身沒有提前做好功課的話,客戶容易被洗腦。沒有說保險公司就一定不會並且不能倒閉,壽險除外

。購買保險,並不意味著發生所有的事保險公司都會賠,所以要認真閱讀合同的每一項條款。買保險可以當作是一種強制儲蓄和理財的槓桿工具,只不過它的回報率多體現在醫療上。

2. 保險的目的不是發財

是避免因意外疾病年老而變窮,不是用來改變生活的,而是防止生活被改變。也可以將將保險資金中閒置的部分重新投入到社會再生產過程中進行

資金融通。也可以防範各種災害事故以及不可預測的風險

希望我們的中國保險事業能健康、誠信發展,讓更多客戶放心使用。


我有我的見解,你有你的看法,歡迎您的留言評論,展現您不一樣的態度!


關注懂財帝微信公眾號(ID:znfinance),奔向財務自由之路。


懂財帝


親身經歷,我爸2010年在郵政儲蓄銀行買過一份“富貴兩全險”,從2010年到2016年7月滿期,投入4000元,6年本利合計4292元。而且,只有死亡賠付一種保險功能(如果到期前亡故,可提前支付約定的4292元)。

2010年定存利率5年期是5.5225%,一年期是3.85%,按1個5年加1個1年期算本利和=4000+4000x0.05225x5+4000x0.0385=5199,也就是說,我爸不僅買了份什麼都不保的保險,還至少虧損(沒算複利)了5199-4292=907元的利息,不是騙人那還是什麼?

我爸不是富翁,不怕負債破產被查封,況且4000元的資產轉移就是個笑話!他在2016年春節去世,應該能提早半年拿到4292元,然而我是在他去世後的幾個月才翻到這份可笑的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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