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何正確看待繳納社保的作用和意義?

經常看到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就是我的社保已經繳納滿十五年了,是否可以不用再繳了?不繳可以,只要退休時能接受養老金領取非常低的現實就行。社保費停繳,繳費年限少了,個人賬戶儲存額也少了。同時醫療保險也會因停繳受到影響,醫療保險規定男必須連續繳費二十五年,女必須連續繳費二十年。因此一旦停繳,領取養老金會低,醫療保險在看病就醫在報銷上會受到很大影響。個人繳納社保的人員尤為突出,沒錢了、沒工作了等等因素成為繳納社保的最大障礙。為此我不想講一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大家尤其個人繳納社保的目的只為了退休以後有個保障。那麼繳納社保十五年後,我們就說沒錢繳了,沒工作也沒收入了怎麼繳啊?不繳有不繳的道理,但是絕對是最不好的選擇。不管怎麼困難堅持繼續繳納,最終退休時會證明是人生中最正確選擇。

還有一人同時兼任兩份工作,如果只繳納一份社保無可厚非。如果兼任兩份工作的同時還想同時繳納兩份社保。這樣就是不正確的做法,先不說用人單位會不同意,就是社保部門知道實際情況後也是絕對不允許的。所以,有這種想法的人員,最好多瞭解一些相關知識、法律規定,以免涉嫌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失同時造成個人損失。

不管怎樣,參加單位社保還是個人繳納的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記住我們的目的是什麼?不就是為了老了幹不動了時,能辦理退休以便解決養老問題嗎?不就是為了有病時看病就醫,能依靠醫療保險解決經濟負擔的問題嗎?說了這麼多,繳與不繳還是自己拿主意。這裡只想強調一遍,多查看一下社保政策、法律規定、繳納社保的案例,或直接諮詢當地社保服務部門會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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