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6 執行法官“三顧茅廬”,貧困戶自覺繳納罰金

執行法官“三顧茅廬”,貧困戶自覺繳納罰金

我國古代三國有劉備、關羽、張飛“三顧茅廬”的故事,寓意對能人求賢若渴;今有執行法官不厭其煩“三顧茅廬”,但求為當事人兌現切實利益,不讓法律打白條,維護法律尊嚴,是執行難問題的側影,更是執行法官以“不破樓蘭終不還”的決心打贏執行硬仗的真實寫照。

“兩進宮”的被執行人與兩次“閉門羹”

家住平樂縣張家鎮湖洋的陳某軍生性懶惰,平日裡遊手好閒,2011年11月因在家將三小包毒品賣給吸毒人員,被平樂法院判販賣毒品罪,處以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出獄後的陳某軍仍不務正業,於2014年9月因盜竊210元被平樂法院判盜竊罪,處以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二進二出”後陳某軍下落不明,經執行法官查詢,陳某君無任何財產,案件進入“執行不能”,成為“殭屍案件”。

2018年春節陳某軍因妻子病亡回鄉,為照顧老母他決定不再流浪。元宵節後一天,執行法官李繼與法警找到陳某軍家,陳某軍拒不開門且態度極其惡劣,大聲稱自己坐過牢再交錢太不公平。李繼向其解釋罰金並不因為服刑而免除,李某軍無動於衷;2018年3月13日,李繼第二次登門,李某軍依舊閉門拒絕。十五分鐘後李某軍從後門逃離,被眼厲耳尖的李繼當場逮住。

“母親生病花去許多錢,我又患上痛風,實在是無力繳納罰金。”李某軍打開家門,確實家徒四壁,如此落魄景象令李繼惻隱,理性理智與感性感情在頭腦中碰撞。

“人性”執法立竿見影,“老賴”心存感激

為打破僵局,李繼思慮多日,終於想到妙招。“抽血”須“造血”,他主動聯繫湖洋村委請求其逐級上報,李某軍的家庭狀況確實符合政府貧困戶的條件。

2018年4月27日清早,李繼接到陳某軍電話,稱要主動繳納罰金,因其腿腳不便,請執行法官親自上門。

“謝謝你們為我做的一切,感受政府還有法官帶來的溫暖,社會也沒有拋棄我。”原來陳某軍經過審核已被列入貧困戶,決心踏實幹活,且向其姐姐借款養殖了蜜蜂。

“罰金也是借來的,但我一定洗心革面、自力更生。”陳某軍將罰金2000元交到李繼手上。

當誤解變為信任,當抗拒變為配合,當辱罵變為掌聲,只要受侵害的利益得到恢復和彌補的時候,所有兢兢業業戰鬥在執行一線的法官留下的汗水,都會化作欣慰的笑容。

使命依舊重負在肩,執行法官將邁開大步,一往無前。

(聲明:本文所稱“老賴”僅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被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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