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法院:執行法官“三顧茅廬”赴海南,兩年積案終執結

近日,寧遠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局長歐明輝、法警大隊隊長李勝一行7人漂洋過海赴海南,在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的協助下,順利執結一宗兩年的積案。

申請執行人歐某某與被執行人陳某某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後,歐某某向寧遠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被執行人陳某某常年工作、生活在海南,尤其在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陳某某頻繁更換聯繫方式,逃避執行,造成法院的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據悉,這已是寧遠法院執行人員“三顧茅廬”,前兩次執行人員均因尋人失敗而告終。為防止此次行動再度撲空,出發前,執行局同法警大隊特意召開執行會議,商討執行對策。會議決定由歐明輝、李勝共同帶隊,通過申請人提供的住宅線索、被執行妻子的聯繫方式尋找被執行人,若被執行人不履行判決義務,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執行人員到達海口就聯繫龍華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與該院執行人員一同直奔被執行人的住宅。來到被執行人陳某某家時,只見其妻在家,陳某某不知去向。於是,對其妻思想教育工作,在他們耐心細緻的說服下,被執行人之妻同意勸說被執行人陳某某履行義務。於當日,被執行人陳某某主動與執行人員取得聯繫,在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同申請人歐某某達成了和解協議,並當場按和解協議履行了26萬元。

法院的執行路曲折難走,唯有這種不拋棄不放棄、不破樓蘭終不還的精神,才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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