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法院:执行法官“三顾茅庐”赴海南,两年积案终执结

近日,宁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欧明辉、法警大队队长李胜一行7人漂洋过海赴海南,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顺利执结一宗两年的积案。

申请执行人欧某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欧某某向宁远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陈某某常年工作、生活在海南,尤其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某频繁更换联系方式,逃避执行,造成法院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据悉,这已是宁远法院执行人员“三顾茅庐”,前两次执行人员均因寻人失败而告终。为防止此次行动再度扑空,出发前,执行局同法警大队特意召开执行会议,商讨执行对策。会议决定由欧明辉、李胜共同带队,通过申请人提供的住宅线索、被执行妻子的联系方式寻找被执行人,若被执行人不履行判决义务,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执行人员到达海口就联系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与该院执行人员一同直奔被执行人的住宅。来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家时,只见其妻在家,陈某某不知去向。于是,对其妻思想教育工作,在他们耐心细致的说服下,被执行人之妻同意劝说被执行人陈某某履行义务。于当日,被执行人陈某某主动与执行人员取得联系,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同申请人欧某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按和解协议履行了26万元。

法院的执行路曲折难走,唯有这种不抛弃不放弃、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精神,才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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